關于政協市八屆四次會議第20250063號提案協辦意見的函
河環函〔2025〕36號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現就易冰委員提出的關于對我市退役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提案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經了解,我局未審批過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建設項目。結合日常巡查和各項生態環境專項整治行動情況,未發現我市建設有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企業。如有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企業進入我市投資建設,我局將依法依規做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實行全程跟蹤指導服務,指導企業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嚴格按照生態環境部《廢電池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廢鋰離子動力蓄電池處理污染控制技術規范(試行)》(HJ 1186-2021)等要求落實相應的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6月6日
(聯系人及電話:陳婷婷,3883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