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類)
河發改能源函〔2023〕266號
關于河源市政協八屆二次會議第20230093號
提案答復的函
劉艷英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化解阻力加速居民小區新能源車安裝充電樁的提案收悉,經綜合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河源供電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等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提案辦理情況
(一)制定政策大力推動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為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新能源汽車充電需要,市發展改革局積極謀劃,大力推進全市充電樁加快建設,推動出臺了《河源市“十四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十四五”我市充電樁建設總體目標、工作任務及保障措施。2022年度全市新增充電站(點)248個、公共充電樁669個,超額完成了充電站(點)75個、充電樁300個的全市年度建設計劃;2023年1—8月全市新增充電站(點)97個、公共充電樁366個,分別完成年度建設計劃的129%和122%。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累計建成充電站(點)532個、公共充電樁1874個,與“十三五”末比分別增398個、1320個,增幅297%和238%。同時,市發展改革局要求全市充電設施運營商需將充電樁接入全省統一的電動汽車智能充電服務平臺——“粵易充”平臺,以實現數據化管理水平,方便車主查找充電樁使用狀況。平臺可提供充電樁保有量、運營狀態及分布統計充電站點地理位置、充電狀態等實時信息等服務,市民可通過該平臺查詢每個站點充電槍實時使用情況。
(二)加強引導加快推進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河源市“十四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明確,一是存量小區在具備建設充電樁條件前提下有需要的固定車位應裝盡裝,鼓勵無固定停車位的小區按照不低于總停車位數量1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裝充電樁,支持居民區多車一樁、臨近車位共享等合作模式發展,鼓勵有運營或維護資質的企業統籌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維,削減物業顧慮,積極探索物業、用戶以及第三方機構共同合作的運營模式,幫助充電基礎設施進小區。二是小區物業服務企業對申請并具備建設條件的充電設施項目,應出具同意項目建設的意見(按照法律規定,需征求全體業主或相鄰業主意見的,應當依法征求全體業主意見,獲得法定比例的業主同意后出具),并積極協助充電設施建設單位現場勘查、施工;業主委員會應結合自身實際,明確物業服務區域內充電設施建設的具體流程;充電設施建設單位應服從物業服務企業對安全生產的管理;物業服務企業拒不出具相關意見或不配合充電設施建設的,由當地縣(區)住建部門督促落實。三是因充電設施建設需對變電設備擴容的,擴容工程按照原變壓器資產權屬由權屬人出資建設;電網企業負責建設和運行維護充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配套接網工程,并免收充電設施業主接網費用;加強配套電網保障能力,重點對公共區域、居民小區、城郊待建充電設施區域等場所的供電設施進行摸查,改造升級供電能力不足的配電網;為充電設施接入電網提供便利條件,開辟綠色通道,簡化和規范充電設施用電報裝程序。
(三)積極爭取充電基礎設施獎補資金支持建設。市發展改革局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支持充電基礎設施加快建設。2019-2021年度,按直流樁不超過300元/千瓦、交流樁不超過60元/千瓦的標準共向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企業發放獎補資金604萬元。今年,省安排我市2022年度充電基礎設施補助資金1254萬元,正在組織核查、撥付工作。
(四)部門合力解決居民小區充電樁安裝難問題。為支持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市發展改革局積極主動指導企業做好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補貼申報工作,根據省能源局年度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核實及專項資金補貼申報有關工作精神,及時組織縣區做好項目核實及資金補貼安排工作,向各縣區下達資金補貼安排計劃,激勵、引導各市場主體投資建設充電基礎設施。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印發了《河源市物業小區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指引(試行)》,規范物業管理區域內地面及地下車庫改建、擴建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工作,保障工程安全。并通過嚴把施工圖審查質量關和嚴格執行《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規程》等相關標準,要求新建住宅停車位必須全部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充電設施接口,新建公共停車場和公共建筑停車庫按10%車位比例配建充電設施,將充電設施的建設納入施工及驗收環節的監管。同時,把緩解居民小區新能源車充電難問題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內容,對于納入改造的老舊小區項目,在充分征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對具備條件安裝建設新能源車充電基礎設施的納入小區改造方案,并合理確定設置的比例;通過財政資金投入和引進社會資本相結合參與建設,加快解決老舊小區充電樁安裝難問題。截至今年8月底,我市源城區、連平縣、紫金縣、龍川縣等4個縣(區)已經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78個,累計新增新能源汽車充電樁82個。為打消小區物業對接入變壓器負載能力的顧慮,河源供電局統一了《物業管理區域改建、擴建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申請表》,明確是否滿足接入條件,物業只需在表上蓋章同意,不需另出證明,解決了充電樁進小區“最后一公里”問題。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強規劃保障。指導各縣區結合實際開展城鄉公共充電網絡規劃,并與國土空間規劃、配電網規劃等銜接,優先在城鄉公共停車場、商業建筑、公路服務區(站)、居住社區、旅游景區等場所布局配置公共充電設施,并引導各類市場投資主體積極參與建設;落實街道辦事處等基層管理機構管理責任,引導社區推廣“臨近車位共享”“社區分時共享”“多車一樁”等共享模式。
(二)合力推進建設。按照《河源市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十四五”實施方案》主要任務責任分工,結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車下鄉和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精神,加快推進城鄉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三)大力支持運營。統籌考慮鄉村級充電網絡建設和輸配電網發展,加大用地保障等支持力度,開展配套電網建設改造,增強農村電網的支撐保障能力;探索在充電樁利用率較低的農村地區,建設提供光伏發電、儲能、充電一體化的充電基礎設施;完善充電設施運維體系,提升設施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推動公共充換電網絡運營商平臺互聯互通,確保“有人建、有人管、能持續”。
(四)營造濃厚氛圍。組織新聞單位利用報紙、電臺、電視、網站及網絡媒體,積極宣傳報道我市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進展和成效展示,以及對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政策、規劃布局等開展專題報道,營造良好的投資氛圍;并對充電樁安全使用進行科普宣傳,提高公眾對于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了解程度和安全意識,保障電動汽車的充電安全性。
感謝您的建議,希望您多關注、支持我市能源工作,給我們多提寶貴意見和建議。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7日
(聯系人及電話:江楓,3186115)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來源:能源科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