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民函〔2018〕180號
黎映花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精準扶貧政策有效銜接的提案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關于“完善認定標準”問題
2016年,市民政局、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扶貧辦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河民〔2016〕126號)要求:“迅速查漏補缺,確保低保與精準扶貧無縫對接。……民政與扶貧部門要加強協調,將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就業幫助脫貧且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納入低保救助,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實現應保盡保。各縣區要高度重視,針對存在問題,迅速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排查工作。這次排查以扶貧部門已建檔立卡的扶貧戶為重點,對照扶貧戶花名冊,組織人員逐村逐戶上門核查,詳細核算家庭收入,把符合低保條件的貧困戶全部納入低保范圍,完成扶貧開發政策性保障兜底任務。同時,要將省扶貧標準以下的農村低保對象納入扶貧范圍,實現應扶盡扶,逐步提高低保戶和扶貧戶的重合率”,實現低保救助制度與扶貧政策的有效銜接。各縣區民政和扶貧部門認真落實文件精神,組織人員逐村逐戶排查,民政部門把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納入低保范圍,扶貧部門把符合條件的低保戶納入建檔立卡范圍。經過兩年的努力,低保戶和扶貧戶的重合率有明顯的提升。由于低保對象和扶貧戶認定標準不同,所以兩類對象有重合,但是無法做到完全一致。
二、關于“加強部門聯動”的問題
市民政局與市扶貧辦加強溝通協調,開展聯合調研、聯合排查、聯合督查行動,建立河源市落實扶貧政策聯席會議制度,每月定期召開一次聯席會議,通報交流扶貧工作,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共同推進扶貧工作。市、縣區民政部門與扶貧部門建立數據互通平臺,實行扶貧與低保信息實行定期比對,實現資源共享,提高兜底扶貧的精準性和時效性。對生活狀況已改善,無法通過廣東省底線民生核對系統定期復核的在冊低保貧困戶,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給予臨時救助,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關于“創新幫扶措施”的問題
《民政部關于推進深度貧困地區民政領域脫貧攻堅工作的意見》(民發〔2018〕43號)要求,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納入農村低保范圍。省民政廳也將出臺文件,進一步加大政策力度,要求各地根據同級扶貧部門提供的名單,將上述家庭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并在2020年底脫貧攻堅戰結束之前,待遇保持3年不變,廣東省底線民生核對系統在低保新申請和不定期復核業務辦理過程中將不再核對。待省民政廳正式文件下發后,我們將立即落實民政部和省民政廳文件精神,與扶貧部門通力合作,由扶貧部門提供名單,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納入農村低保范圍。
希望我們的答復能讓您滿意,如有什么意見,請及時與我們聯系。
河源市民政局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