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公函字〔2022〕163號
潘石源、陳羨梅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于在我市中心城區嚴格燃放煙花炮竹管理的建議收悉,經綜合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源城區人民政府、東源縣人民政府、江東新區管委會單位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擴大禁止、銷售煙花爆竹范圍的建議
為加強市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防止環境污染,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推動形成全社會綠色生活方式。一直以來,全市公安機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積極協同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合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特別是在中秋、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進一步加大日常檢查力度,及時勸阻、教育、制止違規燃放行為,有力遏制了非法燃放煙花爆竹事故發生。但由于我市《關于在市區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已修訂印發10多年,隨著城市建設快速發展,我市中心城區范圍不斷擴大,區域遠超當時劃定的禁售、禁放范圍,上述規定已滯后形勢發展。為提高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實效,7月15日,我局工作人員及時與代表就中心城區禁放煙花爆竹工作進行了有效溝通,形成了初步共識。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我局擬重新劃定河源市中心城區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區范圍,并提請市政府審核發布通告。目前,我局已按出臺規范性文件的程序要求,召集源城分局、東源縣局、江東分局職能警種研究劃設了擬禁放禁售區域、起草了通告(征求意見稿)正征求相關縣區政府及市直有關單位意見,下來將向社會公示征集意見、提請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和市府辦審核。由于流程較多,需要較長時間完成,故暫未辦結,預計9月份方可辦結。
二、關于加大禁售、禁放宣傳力度的建議
公安機關將聯合宣傳、城管等部門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廣告、戶外廣告、網絡、短信、橫幅等形式,多渠道開展燃放煙花爆竹法規知識宣傳教育活動,除在傳統節日開展廣泛宣傳之外,加強平時宣傳頻率,充分利用新興媒體進行日常宣傳,并將宣傳角度延伸到邊遠山區,引導公眾自覺、主動減少煙花爆竹的燃放,營造“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創建和諧河源家園”的輿論氛圍,不斷增強市民公德意識和自律意識,引導市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形成提高全社會行動自覺意識。
三、關于加大巡邏打擊執法力度的建議
公安機關將積極協同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日常性檢查、重大節日期間全方位巡查,及時勸阻、教育、制止違規燃放行為。特別是在中秋、春節等重大節日期間,加大巡邏執法力度,對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厲處罰。同時,強化內部警務協作,廣泛動員小區物業、單位安保、社區居委會人員力量協助參與煙花爆竹管控工作,落實源頭堵控,逐步形成打擊整治合力。針對近年來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反復查禁、反復冒頭的特點,公安機關在加大對合法經營戶檢查監管力度的同時,調整打防策略,加大對城郊接合部小超市、鄉村小雜貨商店、香燭祭品店等場所檢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從源頭上堵住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渠道,避免不合格產品流入廣大市民群眾的手中,防范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火災傷亡事故。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們)對河源市公安局工作的關心支持。
河源市公安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