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衛健案函〔2021〕17號
李燕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市醫院安全防范制度建設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維護穩定醫療秩序,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省文件精神,我市以構建“平安醫院”為目的,扎實推進醫療機構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切實解決醫療機構執業環境面臨的突出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我市平安醫院建設覆蓋率達100%,近年來未發生重大醫療事故。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強領導,認真履職。我局認真貫徹執行2021年國家、省、市平安醫院建設工作重點,組織制定《河源市民營醫療機構醫療質量安全評估方案》(河衛健函〔2021〕166號)、《河源市開展不合理醫療檢查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河衛健函〔2021〕309號)等具體實施方案,多次召開平安醫院建設工作會議,集中學習研究我市平安醫院建設工作計劃、工作重點,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把醫院綜合治理任務擺在重要位置,并列入醫院日常工作,常抓不懈。
(二)建立部門協調機制,信息互聯互通。我局主動加強與公安、司法、醫調委、法院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明確各部門在開展平安醫院建設尤其解決醫患糾紛的職責與分工,每季度互通信息。各有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侵權責任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嚴厲打擊“醫鬧”行為、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我局和第三方調解組織(醫調委)積極接引,勸導醫患雙方按法定的途徑解決醫療糾紛;新聞媒體對醫療技術上的問題認真核實,不講外行話,做到科學、客觀、實事求是報道,正確引導公眾,及時化解矛盾。2021年6月,我局和市公安局聯合轉發了《廣東省警醫聯動工作機制》,并具體協商醫療機構警務室設置、醫院安檢、涉醫違法案事件等事宜,目前已著手在市人民醫院等醫療機構安裝一鍵報警裝置、警務室設置等工作,逐步落實二級以上醫院設置警務室的要求。
(三)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提高醫院安全防范能力。今年5-6月,我局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開展醫療機構安全風險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粵衛辦醫函﹝2021﹞22號)文件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各醫療機構重點是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安全風險自查排查整改工作,進一步提升醫院安全防范能力。一是在組織制度建設方面。我市縣級以上醫院均成立了醫院安全防范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負總責,分管副院長具體抓;醫院制定并完善了醫院安全防范管理制度、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檢查考核制度;三級醫院設置了專職的保衛科、二級醫院指定專門科室負責抓醫院安全防范工作,并與所在地派出所建立了聯動機制,其中10家醫院設立了警務室。二是進一步完善了人防、物防、技防系統建設。絕大多數縣級以上醫院通過社會化形式外包醫院保安隊伍,保安人員數量按20張病床不少于1名保安配置。醫院與保安公司簽訂了保安人員培訓、巡查制度,特別是醫院重點場所、重點環節、重點崗位巡查都按規定的要求通過簽訂協議的形式進行了明確。保安人員配備必備的通訊設備和防護裝備,醫院重要部門如供電、供氧、財務室、檔案室、病案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點等都安裝了防盜門;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嚴格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保管和使用。縣級以上醫院均安裝有視頻監控系統,規模較大的醫院設置有門禁系統、有安全監控中心,對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和門急診等均安裝了視頻監控裝置。市人民醫院在各住院病區安裝門禁系統,加強警醫聯動,各入口保安配備手持安檢棒,目前正在籌備在各樓宇入口配備安檢門、X光檢測儀。
(四)加強醫療機構自身建設,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我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真組織部署,通過開展醫療機構疫情防控督導、不合理醫療檢查專項治理行動、民營醫院管理年活動等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檢查,改善人民群眾就醫體驗,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各級醫院通過開展創建三級、二級醫院等級評審(復審)工作和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活動,通過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范診療行為、強化服務意識、增進醫患溝通、加強醫德醫風建設等措施,加強醫療機構的內涵建設,提高了醫院的整體醫療質量安全水平,把醫療糾紛消滅在萌芽之中。
(五)建立完善醫療糾紛處理機制。
1.建立通暢的投訴渠道,加強醫療安全質量不良事件管理。我市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設立投訴管理部門,在醫院各樓層、候診室等顯眼處、就診卡、門診病歷上公布投訴電話,保證投訴渠道通暢;各醫院設立了專門職能科室、固定人員受理、處理患者的投訴,解釋患者的疑問和醫患雙方爭議,及時化解醫患雙方誤解和矛盾;對患方提出的疑問經醫院的醫療事故專家委員會討論,對確有過錯的,主動承認并在一定賠償額度內與患方協商解決爭議。
2.建立和完善了第三方調解組織。我市現有2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實行醫患糾紛人民調解與醫療責任保險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服務新模式,目前我市積極爭取將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經費納入政府財政保障,以充分發揮醫調委作用。
3.積極引導通過鑒定或訴訟途徑解決糾紛。對于不愿意通過醫患雙方自行協商、第三方調解途徑解決的或對自行協商、第三方調解結果不滿意的醫療糾紛,衛生行政部門和河源醫調委加強與患方溝通、解釋、協調,勸導患方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或醫療損害鑒定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4.建立統一、完善的醫療責任險制度。我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含民營醫院)積極參加醫療責任保險,改變賠償支付方式,由醫院賠償轉變為保險公司理賠。目前我市有122家公立醫院購買醫療責任險,其中6家三級、19家二級醫院、97家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保率達99%,大部分二級以上民營醫療機構也購買了醫療責任險,讓群眾知道醫院要賠償也是由保險公司負責,有效緩解了賠償方面的矛盾。
5.加強醫療知識科普宣傳、法制教育。我局與河源廣播電視臺開通《活出健康》全媒體健康互動節目,并通過我局和各醫療機構微信公眾號、網頁等途徑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醫療知識和法制知識的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教育作用。一是加強醫療知識宣傳教育,積極開展通俗易懂的醫療科普知識教育,使廣大群眾充分認識醫學發展和各項診療技術的局限性、風險性及其疾病轉歸的不可預見性;二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權意識;三是廣泛宣傳醫德高尚、醫術精湛、無私奉獻的優秀醫務工作者,進一步提高社會對醫護人員的尊重與信任,增進醫患互信,促進社會和諧進步。
(六)改善醫療執業環境,提高醫務人員滿意度
持續貫徹落實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通過信息化等手段,構建多渠道、立體化的預約就診通道,建立自助掛號和電子叫號系統,方便居民通過手機終端進行預約掛號、網上導醫、實時叫號、在線支付、報告查詢、健康教育、用藥提醒、出院隨防,優化診區設施布局,合理排班,改善食宿條件等后勤服務,營造溫馨醫療服務環境,有效減少基層的工作量,減輕一線人員負擔,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切實提高醫務人員滿意度。
二、主要成效
在各級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下,通過建立、完善部門協調聯動機制與醫療糾紛處理機制,加強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體系與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擴大醫療機構購買醫療責任險覆蓋面,加大醫患矛盾排查化解力度,特別是自從《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公安、醫調委、衛生等部門能及時接引,各種醫療糾紛和“醫鬧”事件都能得到及時有效處理,未發生社會影響惡劣的涉醫案件、行業亂象事件,未發生媒體對涉醫案件惡意炒作事件,無衛生健康系統人員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或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醫療秩序穩定。
三、存在問題
(一)部分規模較小的醫院安全防范意識比較差,認為本院沒有開展復雜的手術、不收治危重病人,沒有設立專職處理醫患糾紛的職能科室,人防、物防、技防系統建設不到位;有些醫院雖然加強了人防、物防、技防系統建設,但各醫院完成建設情況參差不齊,與標準還存在一定距離。
(二)部分醫院醫療糾紛處理機制、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及有關制度還不夠健全和完善;個別規模較大的醫院雖然有規劃設立警務室,但由于擴建原因還沒有設立。
(三)醫療糾紛處置的法律、法規宣傳力度不夠,全社會的知曉率不高。患方法律意識淡薄,對診療結果的期望值太高,容易導致“醫鬧”發生,也有個別醫院在未分清責任的情況下不依法依規處理醫療糾紛的現象。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加強醫院安全防范系統建設。聯合公安機關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安全防范能力建設,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防范檢查和培訓,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演練。根據《廣東省警醫聯動工作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在三級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設立警務室并配備設施設備和警力,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在急診室、診療科室、護士站等重點部位安裝一鍵報警裝置,并與監控室聯網。
(二)改善人民群眾看病就醫感受。按照國家新一輪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的部署,以互聯網技術破解看病就醫難題,加快推廣預約診療、遠程醫療、日間服務、多學科協作等醫療服務模式,提高二級以上醫院分時段預約診療、臨床路徑“醫、護、患”一體化、檢查檢驗結果互認、門診一站式支付覆蓋率,改善醫院后勤服務,改善患者非醫療技術服務體驗,為人民群眾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醫療服務。
(三)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提高衛生健康服務效率和質量。加快完善醫療衛生健康服務信息化建設,實現醫療衛生機構間信息互聯互通、數據共享,有效減少基層的工作量,減輕一線人員負擔,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四)加強督導,確保醫療安全。嚴格貫徹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等文件精神,認真組織開展醫療質量安全評估工作、醫院感染管理專項督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導、醫療亂象專項整治等工作,進一步提升我市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河源市衛生健康局工作的關心支持。
河源市衛生健康局
2021年8月31日
(聯系人及電話:黃淑婷,333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