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市七屆人大八次會議第20210071號代表建議協辦意見的函
河公函字〔2021〕143號
市教育局:
我們對市七屆人大八次會議第20210071號代表建議的協辦意見是:
建議“(三)加強并完善研學旅行監管體系。”涉及“出行責任保障機制”,結合學校幼兒園在組織研學旅行時存在使用校車運載的實際情況,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公安機關對校車運營負有受理機動車駕駛人校車駕駛資格申請、審查校車使用許可、核發校車標牌等職能,為此將強化與教育、校(園)方以及交通運輸部門的協同管理工作機制,在實際校車安全管理工作中嚴格落實有關工作任務。
河源市公安局
2021年6月26日
(聯系人:鐘遠軍,電話:19926108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