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態環境局:
我們對市七屆人大八次會議第20210045號建議的協辦意見是:
近年來,圍繞建設生態河源、現代河源,建設全省綠色發展“示范區”、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生態“排頭兵”目標,我市高度重視水資源保護和水環境治理工作,并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水資源管理。
2013年以來,市政府先后出臺了《河源市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方案》《河源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細則》《河源市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等,確定了今后一段時期我市和各縣區水資源管理的三條紅線控制指標。市政府、各縣區政府和各有關單位認真抓好國家和省有關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在抓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的基礎上,重點加強了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管理,嚴格控制入河湖排污總量。
(二)積極開展水資源保護專項規劃和區劃工作。
先后印發《河源市水資源綜合規劃》(2009)、《河源市流域綜合規劃》(2015)、《河源市飲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規劃》(2017)《河源市地表水功能區劃報告》(2019)等,合理確定了飲用水水源地安全建設方案、科學制定飲用水水源地保護與管理對策和保護措施、明確了河湖庫水功能定位及水質目標要求,統籌協調好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關系。
(三)加強河湖管護,持續開展“清漂”專項行動。
市河長辦于每年4月、9月組織開展全市集中“清漂”專項行動,并將“清漂”納入河湖管護日常工作,不定期開展“清漂”工作,實現“清漂”常態化。2020年,我市清漂工作累計投入2375.78萬元,清理河道長度3588.6公里,清理漂浮物8.41萬噸,清理水域面積414.86平方公里。今年,我局結合汛前工作要求,于3月8日印發了《關于開展2021年第一次全市集中“清漂”專項行動的通知》,提前開展全市“清漂”專項行動,要求各縣區落實專門隊伍加強日常巡河保潔,加強對梯級電站、新豐江入庫支流的監督管理,嚴厲查處偷排漏排水浮蓮等水面漂浮物行為。截至今年4月底,累計投入1186.41萬元,清理河道長度1855公里,清理水域面積1690.40平方公里,清理漂浮物0.78萬噸。
(四)嚴格取水許可審批、規范取水許可監管。
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要求,對新、改、擴建需從江河湖泊直接取水的建設項目,實施水資源論證;組織各縣區于每年1月份完成河道外取水戶年度取水計劃審批,近幾年我市河道外計劃用水審批率均達到100%;加強取水計量監督檢查,全市取水計量率逐年提高。
(五)加強水量調度管理,確保地區用水安全。
根據《廣東省東江水量調度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我市積極協調組織新豐江水庫、楓樹壩水庫和東江干流梯級電站做好東江水量調度管理工作,確保我市交惠州博羅斷面日均流量不低于320立方米/秒,保障東江下游地區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同時印發了河源市生態流量保障重點河湖名錄,并在船塘河開展生態流量試點工作,為全市生態流量管控提供經驗。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是繼續抓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落實,確保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指標全面達標。
二是繼續推進“河長制”落實,建立“湖長制”。抓好“一河(湖)一策”實施方案落地生根,建立健全河長制工作機制、管護經費穩定投入機制及監督考核辦法,全面落實河長巡河等制度。
三是開展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取用水行為,強化取水監管,提升用水效率。
四是繼續加強流域水量調度管理,推進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工作。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