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河源市七屆人大七次會議第20200045號代表建議的協辦意見
(B類)
河城管執函〔2020〕134 號
市住建局:
現就駱海泉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城鎮地下管線建設和綜合管理的建議》(第20200045號)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一、積極參與城市地下管線規劃規劃建設。我局根據職能,在城市市政項目規劃建設方案征求意見時,提出相關意見或建議,積極配合組織通訊、電力、給排水、燃氣、廣電等管線單位召開項目建設聯席會議,促進各管線工程與項目同步規劃建設,盡可能的一次性完工,避免重復開挖,造成資源浪費。
二、加強地下管線設施維護管理。一是嚴格按照市政設施養護標準做好地下排水排污管道清疏和維護;二是嚴格控制道路開挖審批,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市政道路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府辦〔2015〕44號)規定,控制城市道路開挖,新建、擴建、改建的市政道路交付使用5年內,大修的市政道路竣工后3年內,不得開挖敷設管線;三是加強對市政設施的執法管理,對擅自開挖敷設管線,損壞路面、地下管線等公共設施的行為嚴肅查處。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