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衛健案函〔2019〕16號
黃秀容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醫院護工人員管理的建議提案收悉,現將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各醫療機構對陪護管理工作的認識,把陪護管理工作作為“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推進公立醫療機構改革、推行惠民便民措施的一項任務,擺上議事日程,按照“先規范穩定,后完善提升”的工作思路,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認真制定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做到有分管領導負責抓,職能部門具體抓,要在政策上、措施上為陪護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二、部門齊抓共管。規范醫療機構陪護管理工作涉及醫療機構、陪護、患者及家屬的切身利益,面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需要各單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我局將協調有關部門解決醫療機構陪護單位開展陪護培訓,提高陪護職業職能素質;各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加強對所屬醫療機構陪護管理工作指導和督查;各醫療機構要加強陪護規范管理,落實陪護人員登記制度,加快陪護人員培訓,按照《河源市嚴厲打擊醫療機構醫療欺詐等違法違規行動專項整治方案》等要求,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掃黑除惡,嚴厲打擊采取威脅恐嚇、滋事鬧事、擾亂正常工作秩序等手段阻斷陪護管理工作開展的違法行為,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加強宣傳引導。規范醫療機構陪護管理工作需要社會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參與和配合。要做到輿論先行,宣傳陪護管理工作的意義、主要政策和做法,為規范陪護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要耐心細致地做好現有陪護的思想工作,講清政策,消除疑慮,積極引導他們參加培訓,實現平穩過渡。
四、加強監督檢查。加強對陪護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各醫療機構要組織定期檢查、抓好落實。我局委托市護理學會不定期進行檢查指導和評估,總結好做法、好經驗,并推廣。對工作開展不力的醫療機構,要督促其限期整改,確保陪護管理工作達到預期效果。
五、根據國家中醫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一部委《關于印發促進護理服務業務改革與發展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衛醫發〔2018〕20號)精神,為加強我市醫療機構陪護人員管理,我局起草了代擬稿《關于加強河源市醫療機構陪護人員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進一步規范陪護行為,保障醫療安全,維護醫療機構正常秩序。
河源市衛生健康局
2019年7月22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