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河源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0180135號建議的協辦意見
河衛計案函〔2018〕24號
市環保局:
現將張月新等代表提出《關于暫停或搬遷市污水處理廠旁邊垃圾焚燒站的提案》(第 20180135號)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加強醫療機構監管和指導醫療廢物管理工作,根據省衛計委等5部門《關于進一步規范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衛函〔2018〕102號)、省衛生計生委等8部門《關于在醫療機構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通知》(粵衛函〔2017〕1950號)要求,加強醫療機構監管和指導醫療廢物管理工作,規范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醫療廢物及生活垃圾分類,防止醫療廢物及生活垃圾混放。
河源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8年8月6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