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類)
河環函﹝2018﹞422號
游玉文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餐飲店油煙廢氣排放管理”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近年來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餐飲業迅速發展,同時也帶來了油煙污染居民生活環境的問題,特別是小型餐館無油煙排放設施,油煙直接排放,影響市民環境。近年來我局多次開展油煙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油煙問題仍是我局環境信訪工作中的“老大難”問題,也是環保工作中一項須長期堅持抓好的民生工程。
一、基本情況
目前,我市餐飲業主要以小型餐飲業、小作坊、大排檔為主,如大同路美食街、旺源路美食街,呈現分散廣、數量多的特點,大部分鄰街而建,且大都與居民樓相鄰或在居民樓下一樓經營,未設置專用煙道,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經營中產生的油煙污染直接對周圍居民構成污染或危害,群眾反映強烈,此類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問題已經成為我市、甚至全省乃至全國的環境執法難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民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但同時也取消了餐飲業環保前置審批,多數餐飲店在未做好油煙處理設施前就已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并投入經營,環保部門失去了事前的監管作用,只能是事中、事后監管,大大增加了我們執法監管的難度,同時也造成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被動局面。另外,我市餐飲業以個體經營為主,呈規模小、數量多、分散廣的特點,且很多都是由商鋪或住宅改為餐飲店的,原先沒有設計排煙管道,只能臨時加裝煙窗,但有部分餐館因一些客觀原因無法加裝煙窗,未能實現凈化處理后高空排放的要求,按照規定,只能是關停,這將帶來社會不穩定因素,所以我們會要求餐館完善污染防治措施,盡量減少或避免油煙對周邊居民的影響。對不能達到整改要求的,動員其關停、搬遷,最終才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予以關停。
二、采取的措施和行動
為響應習近平總書記“還老百姓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號召,進一步提升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水平,切實解決餐飲油煙污染問題,改善市區空氣質量,我局采取了相應措施:一是制定了《河源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8年工作方案》把餐飲整治列入我市藍天保衛戰的專項整治之一,環保部門對未安裝油煙凈化器的餐飲店進行責令整改,市城監大隊每天晚上對市區主要餐飲業聚集地進行露天燒烤專項整治,經過幾年時間的大力整治,目前市區大部分的餐飲業均已安裝油煙凈化器并實現油煙污染物高空排放;二是加強了餐飲店業主的宣傳教育,通過官方媒體、入戶宣傳的方式,跟餐飲店業主普及油煙污染的危害及防治的辦法,大大提高了餐飲店業主的環保意識。應該說,經過幾年的艱苦努力,油煙污染整治工作效果是明顯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據《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見》,涉及環境保護管理方面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等行政處罰權,將依法授權城市綜合執法機構,將行政執法權集中在城市執法隊伍中,我們環保部門也會全力支持配合城管執法工作,共同治理好我市餐飲油煙污染問題,改善市區空氣質量。
感謝您對河源市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以后提出更多寶貴的意見建議,以便我們改正工作,為我市“創文”工作并切實維護市民的環境權益作出我們的貢獻。
河源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7月5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