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游玉文等代表提出的《關于規范我市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的建議》(案號20180110)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根據《河源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河人社發〔2016〕63號)通知要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聯合印發了《龍川縣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辦法》(龍人社發〔2016〕27號),積極穩步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根據職稱評聘相結合的要求,在市縣人社部門的安排和指導下,我縣74所學校(含教育局教研室)于2016年4月25日完成崗位設置工作,根據崗位設置的情況,8月20日完成全縣73所學校(除教師進修學校)空崗使用申請的核準工作,并順利開展了中小學教師職稱推薦評審工作,完成省市關于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各項工作任務。
關于崗位聘用方面,我縣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實現全部聘用,因市、縣沒有統一開展事業單位崗位聘任改革相關工作,目前均聘任在相應層級的最低等級,不存在高職低聘的情況。
下一步,我縣將根據《龍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龍川縣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龍人社發﹝2018﹞7號)精神,結合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認真做好崗位聘任相關工作,進一步規范教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
專此答復。
龍川縣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