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河源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0180042號代表建議的協辦意見
河財法函〔2018〕53號
市交通局:
現就林慧萍代表提出《關于進一步提高“村村通”公交覆蓋率的建議》(第20180042號),涉及由我局協辦的事項,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一、關于加快采購小型公交車的意見
請你局結合我市實際開展調研工作,提出是否可行方案。
二、關于加大道路改造力度,完成“村村通”公交線路意見
建議你局按照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工作中公共服務網絡應實現三個百分百,即100%鎮有站,100%行政村有亭,100%行政村通車,以及農村公路網絡、農村客運服務的目標人群覆蓋率要達到100%等要求,實施完善農村“村村通”建設改造。
三、關于實行“村村通”公交政府補貼機制意見是否可行,也建議你局通過調研后提出方案。林慧萍代表提出的將公交公司繳納的流轉稅地方財政收入部分列入部分列入公交發展資金與現行政策不符,建議不予采納。
縣級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建設責任主體,應積極履行主體責任,將農村公路建設改造資金列入本級預算安排。市級財政也會視本級財力加大農村公路建設改造資金支持力度,市財政、交通公路部門也將積極爭取上級資金用于我市農村公路建設。
2018年7月6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