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河源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0180048號代表建議的協辦意見
河財法函〔2018〕26號
市文聯:
現就詹曉南代表提出《關于推進“廣東省新農村少兒舞蹈室”制度化的建議》(第20180048號),涉及由我局協辦的事項,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一、關于在各鄉(xiāng)鎮(zhèn)學校均設立“新農村少兒舞蹈教室”,建立一支百人舞蹈義工教練隊伍等問題,建議由市文聯會同教育局、文廣新局、財政局等部門制定指導工作方案,報市人民政府審定批準后執(zhí)行。
二、關于將三年萬人培訓計劃的經費列入市縣(專項)財政預算的問題,建議由各縣區(qū)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擬訂培訓計劃經費保障方案,在經報本級人民政府審定同意后執(zhí)行。
三、關于為“新農村少兒舞蹈教室”配備專用中巴車的問題,建議由使用單位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經人民政府批準后予以配備。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