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河源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0180080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河財法函〔2018〕22號
尊敬的黃翠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理順市區財政管理體制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市委改革辦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明確市與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理順市區財政體制,市財政局于3月份成立了市與區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并制定了《市與源城區市高新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方案》(河財預〔2018〕25號);初步清理出市直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清單,提出了市區共擔財政事權的初步調整意見清單。
5月份,根據改革工作方案,由市財政局、源城區財政局、市高新區財政局聯合組成兩個調研組,分赴韶關、清遠、云浮、梅州、潮州、汕頭等兄弟市調研,并在市直相關部門展開了調研,摸清了基本情況。
下一步,市財政局將綜合源城區、市高新區和各相關部門的意見建議,形成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意見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在此基礎上,調整市與區財政管理體制。我們爭取在年底前完成此項改革,新一輪市區財政體制從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感謝您對我市財政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