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財法函〔2018〕15號
市扶貧辦:
現就戴偉東等代表提出的《關于“三清三拆三整治”的建議》(第20180047號)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關于“三清三拆整治”工作專項經費嚴重不足建議,根據《廣東省財政廳 中共廣東省委農村工作辦公室關于印發省定貧困村創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示范村省級財政資金獎補和使用監督辦法的通知》(粵財農〔2017〕303號)規定,省級通過獎補方式對省定貧困村創建社會主義新農村示范村創建工作予以支持,平均每村給予不超過1500萬元的獎補補助,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村道建設、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集中供水、河水處理及雨流設施建設、衛生站等部分公共衛生設施建設,以及部分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我市在推進示范村建設中,遇到一些急需解決的問題,比如:新農村示范村前期規劃設計工作、“三清三拆三整治”等問題,根據省的相關規定,創建示范村前期工作相關費用主要由地方縣(區)以及鎮、村、幫扶單位籌集安排。目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創建示范村工作所遇到的問題,擬出臺市級創建示范村財政獎補管理規定,各創建村在縣(區)補助和幫扶單位籌集不足的情況,允許使用市級獎補資金用于前期規劃設計費和“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經費。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