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河源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第20180041號代表建議的協辦意見
河財法函〔2018〕14號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現就謝明生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市各縣食品安全檢驗能力建設的建議》(第20180041號)提出如下協辦意見:
一、為加強食品藥品的安全檢驗能力建設,我市啟動了市食品藥品檢測中心建設。該中心位于高新區,第一期食品檢測實驗用房項目已完成大樓主體建設,今年5月竣工驗收。食品檢測實驗用房項目投資219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722萬元,省補助722萬元,市財政安排746萬元。該項目的建成使用,將大大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檢驗檢測的能力和水平。
二、為保障食品安全監督工作順利開展,市財政2018年安排食品安全各項專項資金435萬元(其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00萬元,市食檢所335萬元),為我市社會穩定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三、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地區性基本公共服務由縣區級負責。因此,各縣區應承擔起本地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責任,確保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再次感謝代表們對民生保障的關注和對財政工作的理解支持。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