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9日,市消防救援支隊修訂印發《河源市消防車通道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4年12月15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切實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推動有效解決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等頑疾問題,建立完善消防車通道長效管理機制,有效維護消防安全形勢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規定,報河源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市消防救援支隊印發了《河源市消防車通道管理規定》(河消〔2020〕85號),以下簡稱“原《規定》”,有效期3年。近年來,全國各地相繼發生消防車通道被堵塞影響火災撲救的事件,引起輿論廣泛關注和輿論強烈反響。為積極回應社會民意民聲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消防車通道管理,市消防救援支隊結合上位法修訂情況和我市實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21修正)《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廣東省消防工作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征求各縣(區)政府(管委會)、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和社會公眾意見后,結合我市消防車通道管理情況,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修訂了原《規定》。
二、制定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2021修正)《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廣東省消防工作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源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河府令〔2018〕1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城市消防規劃規范(GB51080-2015)》《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消防救援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消防車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應急消〔2019〕334號)》等法律、法規、政策、規范。
三、主要內容
《規定》共6章、23條,主要內容:
(一)總則,共5條。包括概念定義、適用范圍、部門分工和基本原則。
具體修訂的條款有:
1.消防車通道的定義范圍。依據《城市消防規劃規范》(GB51080-2015)4.4.1,將建筑物消防車通道納入消防車通道范疇,對比原規定,適用范圍進一步擴大。
2.規定的基本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增補了“不得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的內容,進一步擴大了消防車通道管理違法行為的監管范圍。
(二)部門職責,共5條。包括消防救援、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等部門在消防車通道管理中的職責。
具體修訂的條款有: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職責。依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七條第二款,進一步擴大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在實施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抽查中對消防車通道的應查、驗收職責,調整了對在建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管單位消防車的監管職責。
2.公安部門職責。依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七條第三款,修正了公安部門對違規停放在設置有消防車通道標志的市政道路上的機動車輛實施處罰的相關內容。
(三)消防車通道的設置要求,共4條。包括消防車通道的設置規范。
具體修訂的條款有:
1.需要事先通知消防救援機構的情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九條,細化列舉了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需要事先通知救援機構的情形。
2.消防救援機構可以清理占用消防車通道的障礙物的情形。依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進一步明確了消防救援機構可以清理占用消防車通道的障礙物的情形。
(四)單位和居民住宅區消防車通道管理,共4條。包括單位和居民住宅區消防車通道的管理要求及居民住宅區物業服務人、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在消防車通道管理中的責任。
具體修訂的條款有:
1.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住宅區消防車通道管理。依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十二條,進一步明確了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居民住宅區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實施組織協調消防車通道的建設、維護管理工作;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可以組織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進行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刪除了夜間住宅區車輛停放相關條款。
2.施工現場消防車通道設置。依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3.3.1,新增了施工現場內可不設置臨時消防車通道的情形。
(五)法律責任,共3條。包括物業服務人、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有消防車通道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工作人員責任追究。
具體修訂的條款有:
1.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責任追究情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七十二條,進一步細化明確了對負有消防車通道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消防車通道管理工作中將被追責的情形和處理辦法。
(六)附則,共2條。包括《規定》的解釋權屬、《規定》的實施期限。
具體修訂的條款有:
1.刪除了部分特定詞語釋義。
2.《規定》的實施時限。對比原規定,《規定》的實施時限從3年延長至5年。
四、政策問答
1.消防車通道包括哪些?
消防車通道是指滅火和應急救援時供消防車通行的道路,包括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區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車通道、消防車取水通道、建筑物消防車通道等。
2.消防車通道的設置有什么要求?
消防車通道的設置應符合車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小于4.0m、轉彎半徑滿足消防車轉彎要求、消防車道與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管線等障礙物、消防車道靠建筑外墻一側的邊緣距離建筑外墻不宜小于5m、消防車道的坡度不宜大于8%等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消防車通道相連通的滅火救援場地與廠房(倉庫)、民用建筑之間不應設置妨礙消防車操作的障礙物,新建、改建、擴建城市地道橋和高架橋,凈空高度不應小于4.5米,商業步行街口的路障應為自動或人工可移動式路障。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應保證消防車通道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臨時性建筑宜設置消防車通道。
3.消防車通道標識、標線怎么設置?
消防車通道應當設置明顯標識。消防車通道標識、標線式樣由消防救援機構統一制定。建筑物附屬的消防車通道標識、標線由建筑物的使用管理單位或者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人設置;其他區域的消防車通道標識、標線由消防救援機構根據需要設置。
在消防車通道路側緣石立面和頂面應當施劃黃色禁止停車標線;無緣石的道路應當在路面上施劃禁止停車標線,標線為黃色單實線,距路面邊緣30厘米,線寬15厘米;消防車通道沿途每隔20米距離在路面中央施劃黃色方框線,在方框內沿行車方向標注內容為“消防車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樣(示例見圖1)。
圖1 消防車通道路側禁停標線及路面警示標志示例
在單位或者住宅區的消防車通道出入口路面,按照消防車通道凈寬施劃禁停標線,標線為黃色網狀實線,外邊框線寬20厘米,內部網格線寬10厘米,內部網格線與外邊框夾角45度,標線中央位置沿行車方向標注內容為“消防車道禁止占用”的警示字樣(示例見圖2);同時在消防車通道兩側設置醒目的警示標牌(示例見圖3),提示嚴禁占用消防車道,違者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等內容。
圖2 消防車通道出入口禁停標線及路面警示標志示例
圖3 消防車通道禁止占用警示牌示例
4.因施工確需占用消防車通道怎么辦?
因修建道路以及停電、停水、截斷通信線路等有可能影響消防隊滅火救援的,有關單位必須事先通知當地消防救援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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