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穩就業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精神,進一步穩定我市就業形勢,優化我市良好營商環境,持續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擴大就業,有效應對當前經濟環境的新情況、新變化,促進我市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通知》。
二、制定依據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錯的通知》(粵府﹝2018﹞114號)。
三、主要內容
通知分九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降低社保成本。主要包括嚴禁行政執法機關自行對企業歷史欠費進行集中清繳,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下降至最低0.48%,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繳費費率階段性降低1個百分點,工傷保險在全面實施浮動費率的基礎上再下降20%,實施至2020年。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下調為按2017年的征收標準進行征收等內容。
第二部分是降低招用工成本。主要包括開展人力資源普查,舉辦各類招聘會,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開展農村勞動力有組織勞務輸出,建設市人力資源產業園,打擊“黑中介”等內容。
第三部分是支持重點企業用工。主要包括設立就業服務專員,為企業提供用工政策對接和協調服務,組織重點用工企業專場招聘會,職業介紹補貼等內容。
第四部分是積極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就業。主要包括將小微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期限從1年延長至2年,對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按50%給予社保補貼,鼓勵企業吸納貧困戶勞動力等內容。
第五部分是實施創業帶動就業。主要包括按12%比例從滾存基金余額中提取資金用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支出,貸款額度提高到30萬元,實施“客家菜師傅”工程,將鄉村經營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創業者(經營主體),納入一次性創業資助、租金補貼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等扶持政策范圍,補貼面向鄉村創業的創業孵化基地等內容。
第六部分是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主要包括高校到基層就業補貼5000元,擴大“三支一扶”招募規模,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舉辦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等內容。
第七部分是開展勞動力培訓。主要包括每年補貼1萬人次以上職業技能培訓,將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發展技工教育等內容。
第八部分是幫扶困難企業職工穩崗轉崗。主要包括繼續實施穩崗補貼,開展困難企業職工培訓,介紹困難職工就業給予職業介紹補貼,對企業吸納困難職工就業給予社保、崗位補貼等內容。
第九部分是困難人員托底幫扶。主要包括將就業見習補貼對象擴大至離校未就業(畢業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鼓勵用人單位留用見習人員,開發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困難人員等內容。
四、征求意見情況
起草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已征求并部分采納了18個相關單位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的意見,并通過市人社局官網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時間12月11日至21日,沒有收到反饋意見。
五、審查情況
已經市法制局審查(河法函〔2018〕46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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