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當前我市招標投標工作遇到許多新矛盾、新問題,現行的《河源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實施細則》(河府〔2005〕136號)及《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通知》(河規建〔2006〕312號)2個文件已不適應發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關于2016年廣東省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轉變政府職能工作要點的通知》(粵辦函〔2016〕10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制定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
(四)《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關于2016年廣東省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轉變政府職能工作要點的通知》(粵辦函〔2016〕105號)。
(五)《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一門式一網式政府服務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粵發改投資〔2016〕452號)。
(六)《河源市2017年“三個十”改革工作方案》(河委辦〔2017〕14號)。
三、主要內容
《通知》共分為三部分(8章53條)。
(一)總則(共1章9條)。明確了制定《河源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目的、依據、原則及適用范圍。
1.提高招投標最低標準。嚴格執行國家《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對于建設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招標標準的必須進行招標。
2. 啟用工程交易類招投標電子交易系統。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部委電子招標投標辦法和我省實施方案,充分利用大數據和云計算技術,加強交易平臺公共服務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建設。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的全部環節實行網上辦理,推行實時在線監督和逐步探索遠程電子評標。各縣分中心的工程交易項目,依托市級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平臺,實現統一聯動管理。
(二)我市深化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流程管理的主要內容(共6章41條)。
1.使用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全省一庫。根據《廣東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 《關于印發評標專家專業分類標準(試行)通知》(發改法規(2010)1538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統一使用省綜合評標專家庫,將河源市綜合評標專家庫作為備選庫。對所有審定入庫專家逐一建立檔案、頒發證書和實行統一編號管理。并建立常態化征集評標專家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專家隨時吸收入庫,繼續擴大專家數量和專業覆蓋面,更好地滿足我市及周邊市招投標項目專家評標需求。“河源市綜合評標專家庫”在河源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設立,全面承接我市縣各類項目專家抽取工作,嚴格執行《廣東省綜合評標專家庫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評標專家抽取工作相關流程和規范管理。
2.加強對進場交易的代理機構、交易當事人的行為進行管理和評價。
3.依托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建立市企業誠信庫。電子交易系統對企業資質情況自動進行登記備案,實行入庫信息企業按要求錄入、實時外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其完整性和真實性由錄入企業負責。各地的中標信息作為企業的業績添加到系統中。 建立統一的誠信管理檔案。電子化系統對各類交易主體的交易行為進行誠信記錄和審核備案,并在工程交易活動中廣泛應用信用記錄,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并將市場主體信用信息作為實施監管的重要依據。
(三)附則(共1章3條)。
四、征求意見情況
起草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已征求并部分采納了18個相關單位和各縣(區)政府(管委會)的意見。
五、審查情況
已經市法制局審查(河法函〔2017〕333號),并經七屆23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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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