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征地組織實施 | 征地工作程序 | 征地工作中涉及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相關材料;1.土地現狀調查相關材料,公布征收土地勘測調查表、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調查情況表等(涉及土地勘測定界圖等,涉密的除外);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聽證相關材料,組織聽證的,公布《聽證通知書》、聽證處理意見等;3。征地補償登記相關材料,涉及農民集體所有補償內容的登記材料應予以公開;涉及個人補償內容的登記材料,經本人同意后公開;4.征地補償安置協議,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的協議應予以公開,與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協議,經本人同意后公開;5.征地補償安置費用支付憑證,對土地所有權人的補償費用支付憑證應予以公開;對土地使用權人補償費用支付憑證,經本人同意的可以公開;6.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相關材料。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相關材料在收到批準后依申請公開;聽證相關材料應符合聽證相關規定;其它信息形成后5個工作日內,在村、村民小組公示欄公開不少于5個工作日; | 征地實施單位(項目指揮部/鎮(街)人民政府) | □政府網站 □政府公報 □兩微一端 □發布會/聽證會 □廣播電視 □紙質媒體 □公開查閱點 □政務服務中心 □便民服務站 □入戶/現場 ■社區/企事業單位/村公示欄(電子屏) □精準推送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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