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時限 | 公開 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
一級 事項 | 二級 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
1 | 備災 管理 | 災害信息員隊伍 | 縣鄉(xiāng)兩級災害信息員工作職責和辦公電話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市高新區(qū)社會事務局 | ■政府網站 | √ | √ | √ | |||
2 | 災后 救助 | 災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區(qū)域內因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情況(受災時間、災害種類、受災范圍、災害造成的損失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市高新區(qū)社會事務局 | ■政府網站 ■紙質媒體 | √ | √ | √ | |||
3 | 災后 救助 | 救助審定信息 | 自然災害救助(6類)的救助對象、申報材料、辦理程序及時限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市高新區(qū)社會事務局 | ■政府網站 ■紙質媒體 | √ | √ | √ | |||
4 | 災害 救助 | 應急管理部門審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劃撥情況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市高新區(qū)社會事務局 | ■政府網站 ■紙質媒體 | √ | √ | √ | |||
5 | 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災過渡期生活救助標準、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評議結果公示 (受災群眾姓名、受災情況、擬救助金額、監(jiān)督舉報電話) 過渡期生活救助對象確定(受災群眾姓名、受災情況、救助金額、監(jiān)督舉報電話)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 | 市高新區(qū)社會事務局 | ■政府網站 ■紙質媒體 | √ | √ | √ | ||||
6 | 災后 救助 | 年度款物使用情況 | 年度救災資金和救災物資等使用情況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市高新區(qū)社會事務局 | ■政府網站 ■紙質媒體 | √ | √ | √ | |||
7 | 工作 動態(tài) | 工作信息 | 防災減災救災其他相關動態(tài)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市高新區(qū)社會事務局 | ■政府網站 ■紙質媒體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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