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江東新區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河源市2015年十件民生實事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9日
河源市2015年十件民生實事實施方案
為確保2015年市十件民生實事按時按質全面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內容
2015年市政府將集中力量為群眾辦好十件民生實事:一是加強困難救助幫扶。城鎮、農村低保補差水平從人月均333元、147元提高到374元、172元;五保對象供養標準提高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60%以上;殘疾人生活津貼從每年600元提高到1200元,重殘護理補貼從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二是加強創業就業服務。籌集1000萬元青年創新創業資金;推動青年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新增城鎮就業4萬人,失業人員再就業8000人,開展創業培訓1800人。三是加強市區學校建設。加快市一中高中部建設,力爭高新區實驗學校、高蓮小學、市直機關幼兒園、和平縣和紫金縣特殊教育學校等建成開學,規劃建設新江路學校初中部,規劃選址華達街小學、東江小學,擴建市一小。完成市直公辦中小學標準化建設。四是提升醫療衛生服務。完成市人民醫院二期、市婦幼保健院二期等工程建設并投入使用。加快市精神衛生防治中心項目建設。啟動市中醫院二期工程和市公共衛生服務中心(含市中心血站)建設。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從年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對大病醫療費用予以“二次報銷”,對工會會員予以二次醫保、二次報銷。五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新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3695套/戶(含2014年結轉163套/戶),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1742套/戶,新增廉租住房租賃補貼230戶,改建2萬戶農村最急需改造危房。解決新豐江庫區“兩缺”投親靠友戶籍遷入源城區范圍內的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六是提升大眾文體服務。完成市圖書館新館、市博物館、市檔案館建設。啟動市科技館建設。組織舉辦各類群眾文化活動100場以上。全面完成鄉鎮全民健身工程。七是優化市區交通環境。啟動西環路、雙下路、寶源沿江路建設,實施紅星東路、緯六東路貫通工程,改造升級永福路、大橋南路。大力整治亂闖紅燈、亂鳴喇叭、亂停車等行為,確保交通文明有序。加大公共交通投入,增加和優化公交線路,便利市民出行。八是整治提升市區農貿市場。新建改建市區東華、源西、大同、朱門亭市場,啟動紅星東路、客家文化公園西、市高新區高埔安置點等3個市場建設,整治提升現有市場。九是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改造縣鄉公路80公里、新農村公路500公里。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處理設施及保潔員隊伍建設。十是加強生態建設和大氣治理。完成森林碳匯重點生態工程建設任務83.42萬畝。完成省下達的淘汰、替代和治理高污染工業鍋爐任務,淘汰黃標車5081輛。
二、責任分工
《河源市2015年十件民生實事責任分工表》(見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深化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十件民生實事辦理工作,按照“市民點菜、政府買單”的原則,堅持“實”字為主,以求真務實的精神和真抓實干的作風,把民生實事辦到百姓身邊、辦到百姓的心坎上。市政府對實事辦理工作實行市領導責任制,相關的市分管領導為責任市領導。各責任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職責,分管同志要全力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各牽頭、協辦單位要加強溝通聯系,對一些經多次協調研究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請市政府協調解決,切實辦好各項民生實事。
(二)明確責任,科學統籌進度。各責任牽頭單位要對所負責的實事項目制定具體方案,于3月20日前報市政府督查室。方案內容包括:工作目標、組織機構、具體工作措施(含資金籌集)、工作安排表(見附件2)、分管領導和聯系人等,做到機構健全、目標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具體和操作性強,并倒排“工期”,明確每季度具體目標任務。要安排專人負責十件民生實事的全程跟蹤落實,從4月起,每月3日前以列表(見附件3)形式將落實情況報市政府督查室。
(三)精心籌劃,落實資金保障。一是規范資金預算。各級財政要調整支出結構,優先安排民生實事項目的預算資金、配套資金。市財政局要制訂本年度十件民生實事配套資金安排方案并報市政府,各縣區、各責任牽頭單位要就具體項目資金安排情況及時與市財政局對接。市、縣區要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協調推進完善轉移支付、加強財政管理等配套措施,充分調動縣區辦理十件民生實事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強化資金監管。實行各級財政投入情況定期統計通報監督機制,既要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又要確保所有民生實事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并及時撥付,提高資金使用率。市財政局要從4月起,每月10日前匯總民生實事的財政資金撥付情況并報市政府督查室。三是積極籌措資金。各責任單位要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的支持,加強與金融部門的溝通聯系,積極爭取信貸支持,廣泛發動群眾和采取市場運作方式籌集社會資金。
(四)注重實效,加大督查力度。各縣區、各責任牽頭單位要組織相關責任單位成立督查組,開展民生實事項目實地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力度,及時跟蹤掌握實事進展情況,對實事實行“月通報、季亮燈”管理,并適時召開工作協調會或開展現場督辦,全面加快民生實事落實。凡被亮“黃燈”單位須向市政府書面說明情況;連續2次被亮“黃燈”(轉“紅燈”)單位,市政府約談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約談記錄報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被約談兩次的,責令該單位主要負責人在市政府常務會議上做出說明及整改承諾;年終被亮“紅燈”單位,建議相關部門取消該單位及主要負責人評優資格;對因落實不力、造成嚴重影響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問責,并向社會公開。
附件:1.河源市2015年十件民生實事責任分工表
2.2015年十件民生實事工作安排表
3.2015年十件民生實事月度工作進展情況表
附件 |
附件1-3 :河府(2015)16號 2015年十件實事總體方案分工表(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