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河源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通知
河府〔2021〕2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河源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業經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并結合本地區、本行業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市有關部門制定的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經與規劃綱要及省級對口規劃銜接協調后,按程序報市政府批準實施;重點專項規劃由規劃牽頭部門聯合市發展改革局上報市政府批準,并以市政府名義印發實施;市政府各部門自行編制或批準的規劃需在啟動編制前報市發展改革局備案,在印發前與規劃綱要進行銜接。
附件:河源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doc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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