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河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河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概況
一、主要職責
河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文件草案;擬訂本行政區有關人民防空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審核指導城市總體規劃和重要經濟目標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實情況,指導和監督檢查人民防空建設。指導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人民防空指揮工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指導和管理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的維護管理和開發利用,負責城市地下室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監督檢查,開展人防技術研究。組織開展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的宣傳教育,會同有關部門普及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對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實施專業管理。推進人民防空平戰結合,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重大災害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斗爭。承辦市委、市政府、河源軍分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和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河源市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主要職責:承擔人防(民防)信息化建設、科研開發、設備設施維護管理、戰備值班執勤和演練保障;執行各級黨委、政府及人防指揮部組織指揮防空襲斗爭信息保障任務;承擔人防(民防)部門交辦的其他信息保障任務。
河源市101工程管理所主要職責:負責101工程(含基本指揮所、機動指揮所)防護工程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管理,負責指揮所偽裝工程的維護和管理;負責101工程內部指揮、通信工程及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管理;負責機動指揮所車輛的日常維護管理工作;負責101工程的安全管理;為市委、市政府、軍分區戰時防空、平時應急指揮提供防護和生活保障服務;承辦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河源市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河源市101工程管理所。
(一)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綜合科;工程科;指揮通信科。河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人員編制30人:其中辦機關編制14人,下屬事業單位編制16名。臨聘人員8人。離退休7人 。
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能打仗、打勝仗”的目標要求,著眼于“應戰能力強、服務能力強、支援能力強”的目標任務,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凝聚力量,真抓實干,以釘釘子的作風抓落實,進一步建立健全人民防空指揮體制,完成市人民防空地下指揮所的建設,推動人口疏散基地的建設,實現指揮手段的自動化;加強通信網絡建設,發展防空警報體系,實現預警報警一體化綜合集成;規范管理,依法行政,合理規劃建設,開發利用各類人防工程(早期人防地下工事的開發利用、維護與管理),初步構成綜合配套的防護體系框架;加大平戰結合力度,初步建成防空防災相結合的民防體系,著力培養打造一支專業性強的人民防空隊伍,開展多途徑、多樣化的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形成更加生動活潑、成效顯著的宣傳教育局面。
第二部分:2018年部門預算表(詳見附件)
表1:收支總體情況表
表2:收入總體情況表
表3:支出總體情況表
表4: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7: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8: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表9: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表10:2018年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11:2018年部門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河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及下屬事業單位屬財政全額撥款單位,2018年部門預算收入1135.67萬元,比上年增加470.26萬元,增加70.6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135.67萬元,預算安排撥款基本支出443.69萬元,非稅支出項目支出撥款691.98萬元。為了促進我市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進一步提高人民防空組織指揮能力,推進人民防空建設實現防空防災一體化,切實提高在戰時防空和平時救災及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時的綜合指揮通信能力。根據相關政策規定,2018年度增加了項目支出:人民防空工程規劃經費20萬元、人民防空警報設備采購項目163.05萬元、人防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建設經費173.57萬元。2018年部門預算支出1135.67萬元,比上年增加470.26萬元,增加70.67%。主要原因是:為了促進我市人民防空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進一步提高人民防空組織指揮能力,推進人民防空建設實現防空防災一體化,切實提高在戰時防空和平時救災及處置重大突發事件時的綜合指揮通信能力。我單位為了更好的開展工作,根據相關政策規定,2018年度增加了項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預算311.29萬元;國防支出691.9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0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1.37萬元。基本支出預算443.69萬元,占總支出的39.07%,比上年增加65.28萬元,增加 17.25%。其中:工資福利支出293.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85.22萬元,公用經費54.30萬元;公務交通補貼10.18萬元。增長原因主要是按照國家調資政策增加了人員經費支出。項目支出預算691.98萬元,占總支出的60.93%,比上年增加404.98萬元,增加141.11%。2018年度增加了項目支出:人民防空工程規劃經費20萬元、人民防空警報設備采購項目163.05萬元、人防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建設經費173.57萬元。項目內容主要是:人民防空工程規劃經費、人民防空警報設備采購項目、人防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建設經費、人防工程維護管理費、人防專業隊訓練經費、人防宣傳經費、網站運行維護安全管理費、指揮中心指揮網絡系統維護管理經費、防空警報試鳴工作經費、機動指揮所衛星轉發器使用經費、機動指揮所維護管理經費、行政執法工作經費、101指揮中心物業管理費、下洞費補助、盈通網絡租用費、防空警報設施維護經費、全市有線控制網絡維護經費、有線警報控制線路年租。
二、“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8年本部門“三公”經費預算安排14.46萬元,比上年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支出減少11.81萬元,下降44.96%,主要原因是:深入落實厲行節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接待標準實行,嚴格按照公車改革標準。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為0元,與上年保持不變;公務用車購置及運運行費10.46萬元,比上年減少9.41萬元,下降47.36%,主要原因是:深入落實厲行節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公車改革標準實施;公務接待費4萬元, 比上年減少2.4萬元,下降37.50%,主要原因是深入落實厲行節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接待標準。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44.38萬元,比上年增加3.68萬元,增長9.04%,主要原因是人員增加,人頭經費增加。其中辦公費4萬元、印刷費1.50萬元、郵電費0.2萬元、差旅費1.50萬元、手續費0.04萬元、水電費1.20萬元、維修(護)費3萬元、公務接待費3萬元,勞務費3萬元、工會經費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46萬元、其他交通費10.48萬元、會議費2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萬元。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四、政府采購預情況
2018年本部門政府采購安排356.62萬元,其中:建設發展類采購預算183.05萬元,部門運轉類173.57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占有使用國有資產總計為7419.03萬元:分別是土地、房屋及構筑物4653.01萬元,通用設備2227.88萬元,專用設備394.60萬元,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143.35萬元。
六、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
2018年,本部門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公開的有關工作情況。我辦的主要工作目標有: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緊緊圍繞“能打仗、打勝仗”的目標要求,著眼于“應戰能力強、服務能力強、支援能力強”的目標任務,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凝聚力量,真抓實干,以釘釘子的作風抓落實,進一步建立健全人民防空指揮體制,完成市人民防空地下指揮所的建設,推動人口疏散基地的建設,實現指揮手段的自動化;加強通信網絡建設,發展防空警報體系,實現預警報警一體化綜合集成;規范管理,依法行政,合理規劃建設,開發利用各類人防工程(早期人防地下工事的開發利用、維護與管理),初步構成綜合配套的防護體系框架;加大平戰結合力度,初步建成防空防災相結合的民防體系,著力培養打造一支專業性強的人民防空隊伍,開展多途徑、多樣化的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形成更加生動活潑、成效顯著的宣傳教育局面。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二)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系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制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三)基本支出:指單位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非稅收入:指除稅收和政府債務收入以外,由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國家權力、政府信譽、國有資源(資產)所有者權益等取得和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許經營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
(六)“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八)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河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