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
管理委員會(含物管處)部門決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概況
一、 部門職責
二、 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1、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市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2、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動市屬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3、擬定市屬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審核市屬國有企業的工資總額和主要負責人的工資標準。4、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規定,對市管企業董事會成員、黨委成員、紀委書記、經營班子成員進行管理,依照法定程序對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機制。5、指導市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指導市屬國有企業黨組織、思想建設和黨員教育工作,指導市屬國有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6、向所監企業派出監事會和財務總監;負責監事會和財務總監的日常管理工作。7、通過統計、稽查對所監管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負責監繳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金收益,并對資本收益的使用進行管理;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8、貫徹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行政法規,制定有關制度。9、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河源市市場物業管理處是副處級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管理,隸屬于市國資委監管。主要職能是履行所屬和受委托管理的集貿市場的市場衛生、秩序、消防安全職責,并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如工商、食品監督等職能部門的市場食品安全、秩序整治的相關工作。
(二)機構設置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內設機構共4個,分別是:辦公室、改革發展科、產權登記科、財務審計績效評價科。
河源市市場物業管理處內設上城市場管理中心、新區市場管理中心、中心街市場管理中心、埔前市場管理所、三鳥市場管理所,5個副科級管理中心(所)。
第二部分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部門決算表
第三部分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年度收入總體情況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度總收入 341.96萬元,其中本年收入340.55萬元,上年結轉1.42萬元。具體情況如下:財政撥款收入 340.5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7692.26萬元,下降95.76%。主要原因:2016年市財政通過我委轉投入我委監管的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7735萬元作為該公司公路建設資金,2017年沒有此項預算。
河源市市場物業管理處2017年度總收入97.9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97.9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財政撥款收入97.93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比2016年決算數增加4.18萬元,增長4.46%。主要原因:2017年事業在編人員工資和人員經費有所變動。
(二)年度支出總體情況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度總支出341.96萬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計340.9萬元,上年結轉1.0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3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日常辦公費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43.4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35.72萬元,財政對其他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0.63萬元,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7.41萬元,增長20.55%,主要原因是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 5.02萬元。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5.2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和計劃生育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5.09萬元,增長3181.25%,主要原因是其醫療和計劃生育獎勵支出增加5.09萬元。
4、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1.3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國有資產監管支出,比上年決算數增加27.56萬元,增長12.89%,主要原因是用于行政運行增加了62.38萬元,其他國有資產監管支出減少34.73萬元。
5、住房保障等支出47.66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住房改革支出15.1萬元,城鄉社區住宅32.57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0.08萬元,增長0.17%,主要原因是單位干部職工的住房維修補貼有所增加。
6、其他支出0.16萬元,主要用于其他項目支出。
河源市市場物業管理處2017年度總支出97.93萬元,其中本年支出97.93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5.85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34.67萬元,增長56.67%,主要原因上年度的科目類別設置與本年度不同。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2萬元,比上年決算數減少5.33萬元,下降96.38%,主要原因上年度的科目類別設置與本年度不同。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88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加1.82萬元,增長3033.33%,主要原因在編人員醫療社保費用有所變動。
二、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總表說明
(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說明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340.5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340.55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4.95萬元,增加1.47%,主要原因是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工資福利的調整。
河源市市場物業管理處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97.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97.9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1.35萬元,增長13.11%,主要原因是用于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工資福利的調整。
(二)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說明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340.90 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40.90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5.30萬元,增長1.58%;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40.90萬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3.47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25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1.3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7.66萬元,其他支出0.16萬元。
河源市市場物業管理處2017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合計97.9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7.93萬元,比年初預算數增加11.35萬元,增長13.11%;主要原因是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工資福利的調整。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97.93萬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5.8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2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88萬元。
三、2017年度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89萬元,完成預算的34.36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53萬元,完成預算的5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36萬元,完成預算的14.4%。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厲行節約的要求,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與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上年減少1.69萬元,下降47.21 %。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下降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62萬元,下降51.43%;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07萬元,下降16.28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減少主要原因是車輛減少所致;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加班誤餐次數減少(我委公務接待費均為加班誤餐開支)。
河源市市場物業管理處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決算相比減少0.67萬元,下降18.26%。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決算相比增加0.33萬元,增長19.76%;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1萬元,完成預算的100%,與上年決算相比減少1萬元,下降5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車輛維修費增加;公務接待費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務接待次數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占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53萬元,占80.95 %;公務接待費支出0.36萬元,占19.05 %。具體情況如下:
1.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1.5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 輛;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1.53萬元,主要用于辦理公務、應急工作、機要通訊。
2.公務接待費支出0.36萬元,主要用于委機關人員加班誤餐開支。
河源市市場物業管理處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萬元,占66.66%;公務接待費支出1萬元,占33.33%。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0萬元,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數0 輛; 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支出2萬元,主要用于車輛運行及維護支出。
3.公務接待費支出1萬元,主要用于2017年公務接待次數減少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2.47萬元(與部門決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上年增加20.98萬元,增長66.62%,主要原因是新增勞務費(聘請保安開支)7.87萬元、工會經費3.28萬元,辦公費增加7.7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2.16萬元。
2017年河源市市場物業管理處無機關運行經費。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河源市市場物業管理處2017年沒有進行政府采購。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共有車輛0輛(原有車輛使用到2017年7月后被處置),河源市市場物管處共有車輛2輛,均為一般公務用車,都沒有單位價值超過200萬元的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河源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河源市市場物業管理處根據市財政局下達的年度預算批復文件,認真核對預算指標到賬情況,嚴格執行年度預算,項目經費專款專用,強化預算管理,堅持從簡節約的原則,從嚴控制“三公經費”,認真執行年度預算,力爭2017年整體支出目標達到100%,完成各項目績效目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