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水利部等七部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小水電分類整改工作的意見》(水電〔2021〕397 號)和廣東省水利廳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小水電分類整改工作的通知》(粵水農水農電函〔2022〕1292號)等文件有關要求,我市對相關縣申報的5座小水電站開展退出類綜合功能難以替代論證,經市、縣相關部門復核,召開了專題論證報告審查會議,認為我市涉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 5座小水電站,具有防洪、灌溉、供水、鞏固脫貧攻堅等綜合利用功能,拆除后難以落實替代措施,擬同意上報省政府,申請予以調整為整改類電站;涉及實驗區的小水電站調整情況將根據省后續政策調整情況和省核查意見下發后另行公示。
現將我市5宗小水電基本信息及調整情況清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4年10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7日止。
公示期間,如有異議的,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河源市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反映(受理地點:河源市源城區凱豐路5號河源市水務局農村水利水電科,電話:0762-3334345,受理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反映人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等以示負責。
附件:關于河源市開展綜合利用功能難以替代論證的退出類小水電一站一策結論擬調整情況清單
河源市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
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