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抓好道路運政、公路路政、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水路運政、航道行政等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深入開展道路客運、危險品運輸、治超等重點領域專項執法,依法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運輸違法行為。為發揮行政處罰案件對群眾及相關企業組織的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安全意識,筑牢安全防線,現選取今年以來發生的3起案例進行曝光,希望引以為戒,共同維護河源良好的交通運輸秩序。
案例一
【標題】
河源市交通運輸局對廣西北海**運輸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關鍵詞】
客運包車、行政處罰
【基本案情】
行政機關:河源市交通運輸局
行政相對人:廣西北海**運輸有限公司
事由:2025年4月30日21時00分,我局執法人員在江東新區廣技師西門路段開展執法巡查時,發現駕駛員梁**駕駛桂E19**7大型普通客車在廣技師西門路段停車候客,車上有2名乘客,另有18名乘客排隊上車。經調查核實,該車車籍地是廣西北海,所有人是廣西北海**運輸有限公司,乘客均為廣技師學生,乘客通過手機小程序“淘淘出行”訂票,票價120元,從河源出發到湛江,當趟運輸是包車行為。執法人員根據現場情況制作了《現場筆錄》;執法人員進一步對駕駛員進行詢問并制作了《詢問筆錄》。
【查處理由及結果】
違法事實認定:行駛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所在地。廣西北海**運輸有限公司客運包車行駛線路兩端均不在車籍所在地的行為,違反《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行政處罰決定:經查詢廣東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信息系統,該公司違法行為屬一年內三次以上查處,情節較重,依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結合《廣東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道路運政)第67項,我局責令當事人自行改正,并處以2000元的罰款。
案例二
【標題】
河源市交通運輸局對劉**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行政處罰案
【關鍵詞】
未取得許可、客運經營、行政處罰
【基本案情】
行政機關:河源市交通運輸局
行政相對人:劉**
事由:2025年5月22日17時17分,我局執法人員聯合源城交警大隊城鎮中隊在河源市源城區寶豪御龍灣紅綠燈處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駕駛員蘇**駕駛粵P11**8二十三座大型普通客車搭載12名乘客,從河源市某技術中心接送職工到河源市區。經調查核實,該技術中心已與車主簽訂租賃合同并約定支付車費,委托車主每天接送職工上下班。駕駛員現場不能提供該車的《道路運輸證》及其本人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和其他有效證明,車輛使用性質為非營運。并且該車所有人是東源縣**運輸有限公司,但實際控制人和受益人均是劉**。
【查處理由及結果】
違法事實認定: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劉**在未取得道路客運經營許可情況下,簽訂租賃合同,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十條、《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
行政處罰決定:經查詢廣東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信息系統,該公司違法行為屬第一次查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三條第(二)項、《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第九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結合《廣東省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道路運政)第44項,我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運輸行為,并處以30000元的罰款。
案例三
【標題】
東源縣**物流有限公司貨運車輛超限、沖卡及無證經營案
【關鍵詞】
超限運輸、沖卡、無證經營、行政處罰、聯合執法
【基本案情】
行政機關:河源市交通運輸局
行政相對人:東源縣**物流有限公司
事由:2025年4月24日7時02分,龍連高速公路連平西收費站動態稱重系統檢測到粵P35**6/粵P7**6掛六軸重型自卸半掛車總重54.5噸(限重49噸,超限率11.22%),駕駛員張**拒不配合收費站禁入要求,強行沖卡駛入高速。我局接到龍連高速協查通報后,迅速啟動多部門協查機制,發現該車《道路運輸證》已于2024年12月31日失效,屬無證經營,同時通過調取該車近三個月內車輛軌跡,發現其主要在河源、惠州等地規律性運輸。案發當日由連平西收費站駛入高速至梅州市五華縣。4月28日,我局根據分析研判出的行車規律,通過系統鎖定車輛停放位置,立即聯合交警部門抵達現場并依法傳喚駕駛員張**。經現場勘驗及詢問,確認其超限運輸、無證經營及沖卡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對車輛實施暫扣。
【查處理由及結果】
違法事實認定:
1.無證經營。東源縣**物流有限公司使用無《道路運輸證》車輛從事普通貨物運輸,違反《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三條第一款。
2.超限運輸。車輛超限5.5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一款。
行政處罰決定:
1.依據《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六十三條第一款,對無證經營行為罰款1000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對超限運輸行為罰款2500元。
2.沖卡(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由交警部門按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條例進行了扣分罰款。
案件評析
2025年第二季度,我市轄內發生多起交通運輸違法行為,我局選取了其中三起具有典型示范意義的案例,交通運輸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嚴格履行職責,秉持嚴格執法、文明執法、公正執法、不枉不縱的原則,全面貫徹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工作要求,根據相關規定開展調查取證、執法處罰,有效維護了交通運輸秩序。
一、強化調查取證,構建完整證據鏈條
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人員充分搜集各類證據,確保案件事實清晰、證據確鑿。針對部分乘客因擔心配合調查影響自身利益而不愿配合的情況,執法人員積極向相關人員宣傳交通運輸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增強其法律意識和配合意識。同時,分別對車輛相關人員及企業開展全面調查取證工作,制作詳細筆錄,嚴格保證證據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關聯性。通過嚴謹細致的調查,所取得的證據相互印證,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條,為案件的依法辦理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完善信息共享機制,提升執法效能
依托廣東省交通綜合行政執法信息系統,精準溯源車輛運行軌跡,結合高速公路動態稱重數據,有效固定違法證據,實現了“非現場執法”與“現場執法”的無縫銜接,極大地提高了執法工作的精準性和效率。
三、深化多部門聯合機制,形成執法合力
交通運輸違法行為安全隱患突出,查辦難度較大,是道路運輸行政執法工作的重點和難點。為此,我局積極與交警部門聯動,科學調配執法力量,加強聯合布控,形成強大的執法協作合力,成功查處一批交通運輸違法行為,有力保障了群眾的安全出行,為今后開展執法協作積累了寶貴經驗。
四、堅持執法為民理念,妥善化解矛盾糾紛
交通運輸違法案件的查辦涉及當事各方的合法權益,是執法領域矛盾糾紛較為突出的領域。在執法過程中,我局始終秉持執法為民的理念,統籌兼顧各方利益,妥善處置各類矛盾糾紛。一方面,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結合當事人實際情況,精準合理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快速解除行政強制措施,避免給當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積極保護乘客合法權益,堅持快速調查的程序,有效兼顧乘客利益,對乘客進行有效安撫,并保障其安全轉運。
五、落實普法責任,提升執法溫度
我局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在案件調查取證過程中,對當事各方開展有針對性的普法教育,引導大家充分認識交通運輸違法行為的危害性,增強法律意識和守法觀念,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違法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