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fā)河源市承接省政府委托建設用地審批(審核)及“三舊”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審批職權實施方案的通知
河自然資發(fā)〔2022〕358號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河源市承接省政府委托建設用地審批(審核)及“三舊”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審批職權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自然資源局反映。
河源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11月15日
河源市承接省政府委托建設用地審批(審核)及“三舊”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審批職權實施方案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將一批省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各地級以上市實施的決定》(粵府令第248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實施一批省級權責清單事項的決定》(粵府令第270 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fā)省級行政職權調整事項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自然資發(fā)〔2020〕3號)及《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人民政府委托“三舊”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審批職權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國土資三舊發(fā)〔2018〕13號)等文件規(guī)定,為做好我市建設用地審批(審核)和“三舊”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審批工作,實現委托與承接的無縫對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定不移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系列決策部署,堅持依法依規(guī)嚴格審查把關,構建規(guī)范透明、精簡高效的用地審批機制,切實保護耕地,節(jié)約集約用地,盤活存量土地,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確保省政府委托用地審批權“接得住、管得好”,不斷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
(二)基本原則。堅持依法依規(guī),嚴守保護紅線;堅持簡化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堅持嚴格監(jiān)管,規(guī)范自由裁量;堅持公開透明,實現信息共享。
(三)工作目標。
1.依法行使委托職權。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嚴格執(zhí)行實施方案,避免出現越權審批行為。
2.審批(審核)提速增效。科學配置資源,簡化審批流程,減少審批環(huán)節(jié),縮短審批時限,實現提速增效目的。
二、承接內容
(一)建設用地審批。
1.省管權限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
2.省管權限建設項目占用國有未利用土地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本集體所有的未利用地進行非農業(yè)建設審批。
(二)建設用地審核。
報國務院審批單獨選址項目和批次用地審核。
(三)“三舊”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審批。
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審批、完善土地征收手續(xù)審批以及“邊角地、夾心地、插花地”(以下簡稱“三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
三、職責分工
市人民政府對省人民政府委托的用地審批權負總責,統籌組織各縣(區(qū))、各有關部門抓好落實。
(一)縣(區(qū))人民政府職責(江東新區(qū)管委會依據市政府委托行使市級管理權限)
1.統籌組織當地相關部門履行用地申請及報批組卷材料工作,對報批組卷材料進行實質性審查,并對其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負責,并負責督促落實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障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2.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依法發(fā)布土地征收預公告、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進行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發(fā)布征地補償安置公告、依法舉行聽證、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等工作。“三舊”改造涉及土地征收的按其有關規(guī)定辦理。
3.涉及行政賠償的,承擔具體賠償責任。依法配合做好相應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答復、應訴工作。
(二)市自然資源局職責
1.負責省政府委托建設用地審批(審核)事項的具體實施工作,牽頭建立內部會審制度,嚴格執(zhí)行省自然資源廳用地審查規(guī)則和審批(審核)監(jiān)管制度。
2.組織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審查審核,嚴格審查是否符合國土空間相關規(guī)劃特別是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tài)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區(qū)的情況、“三舊”改造涉及土地征收是否納入“三舊”改造規(guī)劃、土地地類面積是否準確、土地權屬是否清晰、涉及耕地占補平衡是否落實、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是否已完成補劃,涉及違法用地的是否已處理到位,項目用地是否符合用地標準等內容。按規(guī)定做好省政府委托建設用地審批(審核)結果備案及公開工作,接受省自然資源廳及社會公眾監(jiān)督。
3.依法配合做好相應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答復、應訴工作。
(三)市司法局職責
1.負責因行政委托審批權限引起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案件的指導和監(jiān)督。
2.因市政府行政復議決定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表市政府出庭應訴。
(四)市財政局職責
1.根據市自然資源局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費通知,統籌協調縣級財政部門按時繳費。
2.依法配合做好相應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答復、應訴工作。
(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責
1.對依法批準的用地,涉及社保審核手續(xù)的,在相關縣(區(qū))人民政府(管委會)申報資料齊備無誤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征地社保審核意見書》。
2.對依法由國務院批準的用地,在相關申報資料齊備無誤后5個工作日內進行初審并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完成征地社保審核手續(xù),落實《征地社保審核意見書》。
3.負責督促落實被征地農民養(yǎng)老保障資金及時足額撥付到位。
4.依法配合做好相應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答復、應訴工作。
(六)市農業(yè)農村局職責
1.負責核實建設項目是否占用高標準農田、是否符合占用條件,并根據縣級農業(yè)農村部門的情況說明出具審核意見。
2.依法配合做好相應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答復、應訴工作。
(七)市林業(yè)局職責
1.對依法批準的涉林用地,落實《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2.對依法由國務院批準的涉林用地,配合省自然資源廳完成林地審核手續(xù),落實《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
3.對重大項目是否涉及以地表占用(或橋梁跨越、隧道穿越等方式)各級現狀自然保護區(qū)、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自然保護地進行審查審批。
4.依法配合做好相應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答復、應訴工作。
(八)市稅務局職責
1.根據用地批準文件,統籌協調縣級稅務部門依法落實耕地占用稅征收工作。
2.統籌處理縣級稅務部門或用地單位發(fā)生的耕地占用稅錯繳、漏繳、退繳等情況。
3.依法配合做好相應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答復、應訴工作。
(九)其他相關單位職責
市發(fā)展改革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市信訪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用地報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完善審批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優(yōu)化審批流程,縮短辦理時限,規(guī)范自由裁量權。統一用地審查標準,建立網上會審和會議審議相結合的用地審查機制。建立和完善電子政務平臺,加快推進審批事權的網上運行,做好與承接職權的銜接融合。市自然資源局作為牽頭單位,統籌推進我市承接工作,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市有關單位需按本方案涉及的相關職能,加強人員配備和技術保障,協同做好各項工作。
(二)提升審查效率。加強用地報批業(yè)務培訓,有效落實相關政策。嚴格審查把關,對用地報批組卷材料補正次數超3次的作退件處理,對用地報批組卷材料補正次數少于1次的優(yōu)先提交市建設用地審批(審核)會審會議審議。
(三)加強信息化支撐。依托省級建設用地審批系統,實現省政府委托建設用地審批事項網上組卷、預審查、正式審查、審批一條龍辦理,加強事中事后實時監(jiān)管,提升精準監(jiān)管能力。
(四)強化監(jiān)督檢查。加強對實施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市自然資源局將適時組織開展自評估,及時發(fā)現和糾正存在的問題。在承接省政府委托建設用地審批(審核)及“三舊”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審批權限實施工作中出現重大問題的,要依法依規(guī)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予以追責問責。
附件 :
河源市建設用地審批(審核)及“三舊”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審批工作流程
一、 適用范圍
(一)建設用地審批。
1.省管權限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
2.省管權限建設項目占用國有未利用土地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使用本集體所有的未利用地進行非農業(yè)建設審批。
(二)建設用地審核。
報國務院單獨選址項目和分批次用地審核。
(三)“三舊”改造涉及土地征收審批。
舊村莊集體建設用地轉為國有建設用地審批、完善土地征收手續(xù)審批以及“三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
二、審批流程
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建設用地審批有關要求的通知》(粵自然資管制〔2021〕1379號)關于全省范圍內省、市、縣三級(含授權委托)單獨選址建設項目和城鎮(zhèn)分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審批,從有批準權(含授權委托)的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正式受理到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用地(含補正時間)須嚴格控制在20個工作日內的規(guī)定,市自然資源局對用地報批材料實行預審查制度,在預審查中,各科室進行會審并提出補正意見,正式審查前需完成所有材料的補正。因補正時間超30日或反復補正超3次等原因無法完成預審查的,市自然資源局應及時對組卷材料作退件處理,并督促完善相關材料后重新上報。
(一)組卷及初審
各縣(區(qū))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對用地報批材料進行組卷、初審,并經縣級建設用地審批(審核)會審會議審議通過后,由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上報市自然資源局預審查。
(二)審查、審議、審批
1.市自然資源局對用地報批材料預審查結束后,出具審查意見報請市建設用地審批(審核)會審會議審議。
2.市建設用地審批(審核)會審會議對建設用地報批材料進行會審,提出審核意見。
3.市建設用地審批(審核)會審會議審議通過后,形成會議紀要作為市政府審批的依據。
4.市自然資源局根據市建設用地審批(審核)會審會議紀要對組卷材料進行正式審查,2個工作日內完成用地指標預扣及發(fā)放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繳費通知;各縣(區(qū))在收到繳費通知后的3個工作日內向市自然資源局提供調庫單;市自然資源局在收到調庫單5個工作日內按省自然資源廳模板出具書面請示報市政府(附已補正完整的用地組卷相關材料)。
(三)批準用地
市政府在收到市自然資源局請示(附已補正完整的用地組卷相關材料)后,需補正的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補正意見,市自然資源局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補正工作,市政府在市自然資源局補正后5個工作日內出具用地批復;無需補正的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用地批復。
(三)備案
用地批準文件下發(fā)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市自然資源局按要求在省人民政府批準建設用地備案系統備案。其中“三舊”改造項目還需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省“三舊”改造項目監(jiān)管系統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