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自然資源局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要求,在依法治市辦的正確指導下,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強化組織領導,從推進科學立法、強化執法監督、提升執法水平、強化普法實效等幾個方面持續發力,穩步推進全系統法治建設,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率先學習,主要領導積極踐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一是領導帶頭做法治實踐的先行者、示范者。局主要負責人在年度專題黨課授課時強調要提高科學、民主決策,提高制度的執行力,并數次帶頭到市委黨校、各縣(區)面向縣、鄉鎮領導干部就自然資源管理最新政策做專題授課,提升全系統干部職工的法治素養。二是落實黨組會第一議題制度。每次黨組會均安排學習議題,專題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習近平關于自然資源工作論述摘編》的重要內容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等法律法規。三是堅持黨對法治建設工作的領導。成立了局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各業務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對系統法治建設工作全面統籌協調,定期聽取法治建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法治建設重要制度的建立、重大執法決定、規范性文件制定以及重大案件的處理均提交黨組專題研究部署。
(二)聚焦重點,全面統籌推進系統法治建設。圍繞高質量發展、“百千萬工程”等中心工作,謀劃好系統年度法治建設重點,提升法治服務水平和能力,一是提早謀劃年度要點。印發實施《河源市自然資源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及《河源市自然資源法治建設2024年工作要點》。二是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按照省市要求,積極落實好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并加強對內設科室及縣區的指導。通過重大行政決策、行政執法決定常態化的合法性審查,及時糾正程序不合法、依據不充分等違法違規情況,確保各項工作在法治的軌道上運行,截至目前,共進行各類合法性審查130余次。三是強化對縣區局法治工作監督。按照《河源市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23-2025年)》(河府辦〔2024〕3號)的要求,及時部署開展針對縣區局行政執法案卷互評工作,對評查發現的問題予以通報,并將考評結果納入年度考核,切實加強對全系統法治建設的監督指導。
(三)貫徹條例,強化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一是做好《河源市恐龍地質遺跡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組織實施工作。《河源市恐龍地質遺跡保護條例》于2024年6月27日公布自2024年8月1日施行。公布實施后,我局立即組織開展新修訂《條例》的宣傳貫徹的相關工作,制定宣貫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并組織實施。同時按照市司法局《關于制定和管理行政裁量權基準的通知》和《廣東省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辦法》的要求,制定《<河源市恐龍地質遺跡保護條例>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目前該項工作已完成擬稿、向有關單位和社會公眾征求意見并通過局法律顧問合法性審查和公平性競爭審查,將依程序提交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二是加強對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嚴格遵守《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對程序的要求,提前介入《河源市裝配式建筑項目建筑面積獎勵實施細則(試行)》(送審稿)、《河源市區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意見》(修訂送審稿)、《河源市自然資源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河源市恐龍地質遺跡保護條例>自然資源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等4個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落實好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規定流程,努力提升自然資源立法及規范性文件的質量。
(四)創新普法,提升普法趣味性和擴大覆蓋范圍。一是形成普法合力。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機制,年初發布普法責任清單、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學習清單,做到普法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單位、重點內容明晰到每一名干部、學法任務壓實到每一名執法人員。二是結合執法工作普法。堅持公正、文明執法就是最好的普法過程,將普法貫穿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許可等具體執法全過程。三是大力開展契合自然資源特點的法治文化活動。突出“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全國測繪法宣傳日”“國家憲法日”等重要時間節點搞好自然資源法治宣傳,加強法治文化陣地建設,自覺把法治元素融入本土文化、本行業文化建設中,發揮法治文化的價值引領和精神熏陶作用。繼續借助第三方專業力量,制作普法情景劇,今年“12﹒4”憲法宣傳周以《河源市恐龍地質遺跡保護條例》的宣貫和施行為主體,與電視臺合作制作并播放普法小劇場,以場景劇的方式進行普法,增強普法趣味性,使群眾在耳濡目染中了解自然資源管理知識,將保護和合理利用我市特有的恐龍地質遺跡資源的意識內化于心。
(五)積極作為,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一是扎實做好信訪維穩工作。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宣傳貫徹工作,印發《信訪法治化工作指南》,貫徹落實信訪工作“五個法治化”,落實首信首訪主體責任,信訪接待不缺位、不空崗,及時解決信訪人訴求。加強重大活動、敏感節點時期維穩,圓滿完成全國兩會等特殊時期信訪維穩工作。印發《河源市自然資源領域信訪問題源頭治理專項工作方案》,強化源頭治理,層層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有力推動重復信訪、信訪積案治理工作,全面辦結化解部、省交辦重點重復信訪件22宗。持續開展涉自然資源領域涉穩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重點對違法違規占地、土地權屬糾紛、土地確權登記等方面認真調查核實,積極實施化解,有效維護了社會穩定。二是復議訴訟應訴工作進展順利。截至目前,共辦理市級行政復議應議、訴訟應訴16宗,均已在法定時限內應訴答辯完畢。駁回原告起訴5宗,維持2宗,撤訴終止審查1宗,確認違法1宗,尚有7宗未作出判決。每宗案件均有組織安排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和領導干部旁聽庭審,對敗訴案件,督促相關職能單位深入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切實增進領導干部對法治建設要求的認識和理解,不斷改進自然資源管理工作。三是建立自然資源類行政爭議預防化解聯動機制。為進一步有效推動涉自然資源類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工作,加強行政審批、行政復議與自然資源業務管理有效銜接,從源頭上減少行政爭議。2024年,我局與市中院、市司法局聯合發文建立市級自然資源類行政爭議預防化解聯動工作機制,并在具體案件中加強聯動,開展同堂培訓,進一步依法化解行政爭議。
(六)縱深推進,全方位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一是積極開展自然資源領域“放管服”改革。共梳理出83項市級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為縣(區)政府(管委會)實施,將市區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的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核發和規劃核實2個行政職權事項調整由4個鎮、街組織實施。二是認真做好新一批省級下放職權承接落實工作。及時對相關事項進行認領,對辦事指南進行了統籌完善,統一材料標準和辦理條件、精簡工作流程,確保事項能夠承接到位、辦理規范,為企業和群眾提供高質量的服務。三是進一步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積極推進政務服務“一門、一窗”改革,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統一窗口出件”的政務服務“受審分離”模式,對相關依申請類政務服務事項委托受托方窗口受理,提供“一門式”服務,有效提升企業群眾辦事便利度、滿意度和幸福感。四是持續優化不動產登記便民利民服務。全面實行“一證一碼”便民服務,不斷擴大“交房即發證”試點項目,在市區范圍內推行住宅類存量房“帶押過戶”“跨城通辦”,先后與深圳、東莞等7個市簽訂了不動產登記“跨域通辦”業務合作協議,推行非公證繼承業務辦理,多項便民利企政策落到實處并取得成效。五是全力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工作。全面完成房地一體確權登記調查87.6萬宗,加快權屬核查和登記審查,力爭“成熟一宗,登記一宗”。截至11月30日,全市已登記42.26萬宗,頒證到戶36.7萬宗,完成了“房地一體”宅基地登記發證率達到95%以上任務目標。六是推進林權登記試點工作。完成源城區和江東新區林權不動產紙質檔案移交7212宗(其中源城區955宗江東新區6257宗),截至11月30日,已完成登記數據整合17宗,有效推動林權登記法治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不足。今年以來,我局的法治建設工作取得了比較大的進展,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人員配備方面,專業法律工作者的配備數量太少,難以跟上目前法治建設高標準嚴要求,工作大多處于被動應付的狀態;二是在立法方面,新修訂的《河源市恐龍地質遺跡保護條例》今年施行,普及《條例》方式較為單一,各部門對照《條例》職責自覺執行的主動性不夠;三是規范性文件方面,今年雖制定及修改了較多規范性文件,但目前出臺實施的不多;四是在依法行政方面,主動研究、深入調研較少,少數執法人員缺乏認真學法、嚴格用法、嚴肅執法的意識和自覺性;五是在普法方面,行政執法隊伍“普執結合”不夠、社會面普法力度須進一步加大。
(二)原因分析。主觀方面的原因:一是對法治建設重視程度存在不均衡現象。存在上級部門和專業法治部門積極性較高,但基層單位和業務部門參與熱情不足的問題;二是工作理念存在偏差。部分工作重結果、輕程序,過度依賴紅頭文件,對法律法規的學習不夠重視的現狀暫未得到根本性轉變;三是由于人手短缺、工作量大的制約,工作人員難以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主動鉆研,提升法治建設的手段和方法有限。客觀方面的原因:其一領域內法律法規制度有待建立健全,一些制度尚未建立,無法可依,靠政策和規范性文件進行約束,但政策變化快,缺乏穩定性和權威性,難以形成長效的治理機制;其二發展理念存在偏差。經濟發展仍是當前第一要務,效率優先往往會突破程序優先,給法治秩序帶來一定的沖擊;其三地方立法實施動力不足。部分實施部門沒有充分認識到自身在條例實施中的關鍵作用及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其四經費保障不足。受當前經濟下行的影響,普法宣傳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經費投入有限,導致無法在短期內吸引和配備足夠的法律專業人才,制約了法治建設工作的專業化、規范化發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將嚴格執行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河源市自然資源系統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河源市自然資源系統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2021-2025)》等文件要求,繼續落實好系統法治建設工作。
(一)學法賦能,重塑思維。積極運用案例分析、庭審旁聽、集體討論等形式,引導領導干部學習好習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設“一規劃兩綱要”的核心內容,加深對綜合類、業務類法律法規知識的認識,推動全系統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風尚,讓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成為工作中的行動指南。
(二)深化指導,助推提升。針對法治建設的薄弱環節發力,一方面,收集分析社會層面熱點、難點問題信息,構建起完善的風險預警機制,提前防范潛在風險,將隱患扼殺在萌芽狀態;另一方面,統籌推進梳理職權事項流程,從依法行政角度規范行政執法文本。強化對基層執法的指導和督促,采取“手把手”教學和案卷評查相結合的方式,全方位、細致地指導下級單位規范執法行為,逐步推動基層執法工作走向規范化、標準化。
(三)創新驅動,厚植實效。持續發力提升普法工作的趣味性和親和力,致力于打造更具喜聞樂見的普法模式。精心籌備、積極推進普法情景劇的錄制,以生動有趣的劇情傳遞法律知識;深入開展下鎮進村的普法活動,將法律知識送到群眾身邊。同時,廣泛動員干部職工結合執法中的痛點、堵點、難點進行針對性宣傳,提升全社會保護耕地、節約集約利用資源的意識,為自然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筑牢堅實的法治根基。
河源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