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權注銷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1號)第七條和《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42號)第十條的規定,我局擬對已逾期的源城區桂山橫坑石場、源城區源南鎮白田村山子尾石場共2宗采礦權(詳見附件)進行公告注銷,現按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告(自8月26日至10月12日)。
公告結束后,我局將依法注銷礦業權,采礦權人未對礦區進行復綠復墾的,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委托第三方進行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與土地復墾,治理費用由該采礦權人從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采礦權人補齊。
公告期間,采礦權人如有疑問,請聯系河源市自然資源局地質資源礦產管理科(聯系電話:0762-3663019)。
特此公告。
附件:擬注銷2宗采礦權信息表
河源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擬注銷2宗采礦權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