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醒做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換證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的有關要求,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取得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建質規〔2023〕1號)申請換證,逾期未提出申請或未通過重新核定的,其原檢測資質證書作廢。請需要換證的相關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盡快做好檢測場所、儀器設備、人員、質量管理體系等方面準備工作,及時登錄廣東省“三庫一平臺”管理信息服務系統提交申請,避免逾期申請造成證書失效。
特此通知。
河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