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繳存職工:
為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文件規定,現對河源市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二、調整時間
繳存單位應在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三、繳存基數核定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資核定,最高不得高于2024年河源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24273元,最低不得低于河源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即1750元。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和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部分組成。
四、辦理渠道及申辦材料
(一)線上辦理: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的單位,可登錄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辦事大廳(https://wsbsdt.hygjj.com/),選擇“繳存基數調整業務”辦理。
(二)線下辦理:可攜帶申請材料到繳存所在管理部歸集業務窗口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業務。
(三)申辦材料:《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申請表》紙質蓋章件及電子件。
五、其他事項
(一)單位應在202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完成本單位所有繳存職工(含繳存基數有變動和無變動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核定工作。逾期未辦理的,視作無調整變動,逾期不再辦理,因此造成的問題及責任由單位自行負責。原則上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內調整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二)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文)核算職工繳存基數,如實申報并對所申報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三)單位應將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向職工進行解讀,將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并經職工本人簽名確認,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四)單位在辦理繳存基數年度調整工作時,應同步對本單位及職工住房公積金基本信息進行核實完善,維護住房公積金基礎數據。
(五)在繳存基數調整工作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繳存所在管理部歸集業務窗口聯系,聯系電話:
1. 區域管理部歸集窗口:3885123
2. 源城管理部歸集窗口:2202623
3. 東源管理部歸集窗口:8836060
4. 和平管理部歸集窗口:5632331
5. 龍川管理部歸集窗口:6750654
6. 紫金管理部歸集窗口:7889023
7. 連平管理部歸集窗口:4333511
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