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現將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2020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5名委員,2020年召開1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河源市2019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報告》《河源市2019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河源市住房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河源市2020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全市統一執行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和租房提取限額標準》《恢復執行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政策》《關于郵政儲蓄銀行河源市分行等三家商業銀行申請承辦公積金業務的報告》《關于現有業務承辦銀行擴大業務承辦范圍的情況報告》。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管理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5個副科級機構,下設6個副科級分支機構。從業人員78人,其中,在編53人,非在編25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0年,新開戶單位441家,凈增單位242家;新開戶職工2.35萬人,凈增職工8208人;實繳單位3110家,實繳職工18.77萬人,繳存額26.76億元,分別同比增長8.44%、增長4.57%、下降3.38%。2020年末,累計繳存總額189.25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6.47%;繳存余額59.04億元,同比增加14.45%。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6家。
(二)提取:2020年,4.08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19.31億元,同比減少4.42%;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72.15%,比上年減少0.78個百分點。2020年末,累計提取總額130.21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7.41%。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其中單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30萬元,雙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40萬元。
2020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4250筆13.11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5.18%、增長40.15%。
2020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5.03億元。
2020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4.2萬筆86.34億元,貸款余額47.21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11.25%、增加17.90%、增加20.65%。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79.96%,比上年末增加4.11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6家。
2.異地貸款:2020年,發放異地貸款234筆5497.8萬元。年末,累計發放異地貸款總額6982.8萬元,異地貸款余額5403.55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我市尚未開展公轉商貼息貸款業務。
4.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020年,我市未用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四)購買國債:我市尚未用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
(五)資金存儲:2020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3.62億元。其中,活期70萬元,1年(含)以下定期1億元,1年以上定期9.76億元,協定2.85億元。
(六)資金運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79.96%,比上年末增加4.11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0年,業務收入18528.24萬元,同比增長21.18%。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316.74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14197.59萬元,其他收入13.91萬元。
(二)業務支出:2020年,業務支出9532.27萬元,同比增長32.88%。其中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8569.96萬元,支付歸集手續費513.83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448.46萬元,其他232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8995.97萬元,同比增長10.84%。增值收益率1.60 %,比上年減少0.08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0元,提取管理費用170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7295.97萬元。
2020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2500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788.65萬元。 2020年末,累計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6592.10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3642.85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0年,管理費用支出2382.02萬元,同比增長77.72%。其中,人員經費902.91萬元,公用經費157.94萬元,專項經費1321.17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2020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949.09萬元,逾期率2.01‰。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6592.10萬元。2020年,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0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2020年末,無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單位中,機關事業占53.44%,國有企業占12.15%,城鎮集體占0.71%,外商投資占1.49%,城鎮私營及其他城鎮占27.07%,民辦非企業和社會團體占3.02%,其他占2.12%。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53.93%,國有企業占14.00%,城鎮集體企業占0.75%,外商投資企業占9.01%,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8.05 %,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2.39%,其他占1.87%;中、低收入占97.78%,高收入占2.22%。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29.84%,國有企業占11.74%,城鎮集體企業占0.12%,外商投資企業占14.11%,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38.36%,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5.10%,其他占0.73%;中、低收入占99.72%,高收入占0.28%。
(二)提取業務: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08%,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52.75%,租賃住房占0.60%,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0.9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3.74%,出境定居占0.83%,其他占3.06%。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5.51%,高收入占4.49%。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20年,支持職工購建房57.50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6.75%,比上年末增加0.33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31245.24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3.91%,90-144(含)平方米占70.25%,144平方米以上占25.84%。購買新房占76.73%(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00 %),購買二手房占22.8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40%。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27.25%,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71.48%,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1.27%。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36.94%,30歲-40歲(含)占38.71%,40歲-50歲(含)占20.87%,50歲以上占3.48%;首次申請貸款占86.73%,二次及以上申請貸款占13.27%;中、低收入占96.09%,高收入占3.91%。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無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
(四)住房貢獻率:2020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07.74%,比上年增加23.29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情況和政策實施成效。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根據中央、省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要求,市公積金中心于2020年4月1日印發了《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河公積〔2020〕27號),通知規定“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降低繳存比例或停繳住房公積金,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累計收到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5家職工1445人,累計緩繳金額140.36萬元。累計收到申請降低繳存比例的企業3家職工703人,均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至1%,累計減少繳存金額29.35萬元。未收到停繳住房公積金、以及受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記錄的申請。
(二)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1.2020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2020年8月7日,中共河源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印發了《關于統一管理縣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機構編制的通知》(河機編〔2020〕20號)和《關于印發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河機編〔2020〕21號),明確了全市只設立一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原縣區中心統一調整為市中心派出管理部,實行全市公積金“四統一”管理,業務上實行管辦分離。市公積金中心內設5個機構,分別是綜合部、法規部、財務部、歸集使用部和區域管理部;下設6個分支機構,分別是源城管理部、東源管理部、和平管理部、龍川管理部、紫金管理部和連平管理部。11月13日,市公積金中心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的通知》(河公積〔2020〕74號),明確按照“全市統籌、依需調撥、使用依規、應急優先、兼顧效益”的原則,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全市住房公積金資金集中統籌管理。11月24日,全市統一舉行縣區管理部掛牌儀式,標志著河源市住房公積金體制機制改革基本完成。
2.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2020年,本市委托辦理繳存業務的銀行共計6家,委托辦理貸款業務的銀行共計6家,對比上年均沒有變化。為保障公積金業務有序開展,更好方便職工,經2020年3月30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同意現有業務承辦銀行擴大業務承辦范圍,增加工商銀行東源支行承辦東源縣公積金歸集貸款業務資格,增加工商銀行紫金支行承辦紫金縣公積金歸集貸款業務資格,增加農業銀行源城支行承辦源城區公積金貸款業務資格,增加農業銀行龍川支行承辦龍川縣公積金貸款業務資格,增加農業銀行連平支行承辦連平縣公積金歸集貸款業務資格。
(三)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包括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等繳存政策調整情況;當年提取政策調整情況;當年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貸款條件等貸款政策調整情況;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標準等;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政策落實情況。
1.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等繳存政策調整情況:為做好我市2020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市公積金中心于 2020年6月24日印發了《關于做好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的通知》(河公積〔2020〕56號),根據相關規定及河源市統計局公布的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我市繳存基數不得高于本市2019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7985元),原則上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現行最低工資標準(1410元)。繳存比例最低為5%,最高為12%。
2.當年提取政策調整情況。2020年4月14日,為落實全市統一制度要求,經市公積金管委會研究決定,市公積金中心印發了《關于做好全市統一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和租房提取最高額度有關工作的通知》(河公積〔2020〕33號),明確全市統一執行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每月最高額度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家庭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職工家庭每月提取最高額度為1000元,房租不足1000元的,按實際房租支出總額提取。
3.當年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貸款條件等貸款政策調整情況。
(1)為落實全市統一制度要求,經市公積金管委會研究決定,市公積金中心于2020年4月14日印發了《關于做好全市統一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和租房提取最高額度有關工作的通知》(河公積〔2020〕33號),明確全市統一執行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標準: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0萬元;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
(2)為支持職工解決住房困難,經市公積金管委會審議決定,市公積金中心于2020年4月印發了《關于做好恢復辦理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有關工作的通知》(河公積〔2020〕32號),自2020年4月1日起恢復辦理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4.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標準:存款利率經與各承辦銀行協商,協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利率在人民銀行公布的基礎利率上均有上浮,其中建行、工行、農行、中行的協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利率上浮40%執行,河源農商行、連平農商行的協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利率上浮50%執行。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
5.2020年無支持老舊小區改造政策。
(四)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推進住房公積金服務“跨省通辦”工作情況,服務網點、服務設施、服務手段、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等。
1.進駐市行政服務中心。2020年7月6日,市中心區域管理部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業務專窗,提供“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次性辦結”服務。
2.加快推進住房公積金業務線上辦理。為深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簡化辦事流程,實現住房公積金匯繳業務辦理“零跑動”,自2020年3月1日起開通在線匯繳住房公積金業務,于4月1日開通退休職工和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職工網上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依托“廣東公積金”微信小程序于5月18日開通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入申請業務。
3.進一步拓寬服務渠道。為進一步拓寬住房公積金服務渠道,2020年3月16日在微信公眾號開通智能機器人客服,為繳存單位和職工提供智能應答和人工服務;利用銀行網點優勢,于9月23日在中國建設銀行河源高新區支行上線VTM自助柜員機,涵蓋住房公積金3大類16項高頻業務,滿足市高新區企業和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查詢、證明打印等業務需求,讓河源市高新區園區企業和職工享受就近辦公積金服務。
4.實現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一網通辦”。根據《轉發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的通知》(粵市監[2020]75號)有關要求,2020年10月15日接入“廣東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企業在平臺辦理企業設立登記等服務事項時,可同步辦理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平臺將相關信息實時共享推送至住房公積金中心,完成登記備案。申請人無需另行再申請,平臺實現“一次采集,一步辦結”。同時,企業在設立完成后可隨時通過平臺辦理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事項。
5.落實住房公積金“跨省通辦”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住房公積金“跨省通辦”工作的通知》(建辦金〔2020〕53號)和省住建廳相關要求,2020年底前需完成的3個服務事項,我市已全部完成,包括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2021年底前需完成的5個服務事項,我市已提前完成3項,包括住房公積金單位登記開戶、住房公積金單位及個人繳存信息變更和開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全部還清證明。
6.將住房公積金繳存條款納入本市集體勞動合同條款。2020年9月21日,市公積金中心與市總工會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維護職工住房公積金合法權益工作的通知》(河公積〔2020〕68號),將繳存住房公積金條款納入本市集體勞動合同條款,通過工會組織推進職工繳存公積金繳存,保障職工的勞動合法權益。
(五)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包括信息系統升級改造情況,基礎數據標準貫徹落實和結算應用系統接入情況等。
1.接入廣東省住房公積金動態稽查系統。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住房公積金動態稽查系統建設技術方案>的通知》和省住建廳工作部署,于2020年9月18日接入廣東省住房公積金動態稽查系統,實現業務數據、財務數據和專戶資金流動、電子稽查數據的全面監管,實時準確的掌握住房公積金運營情況,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公積金監管力度,降低資金風險,提升監管效率。
2.進一步完善公積金系統功能和基礎數據。根據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和管理要求,完善異地貸款、全市統一貸款和提取額度、繳存基數年度調整、職工賬戶封存和集中封存、全市統一上報財務報表等工作相應的系統功能,開展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賬戶信息完善和清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證件信息治理、住房公積金電子稽查問題整改等工作。
(六)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
2020年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9名職工獲嘉獎一次。
(七)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2020年沒有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八)當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等。
2020年沒有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等。
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
注:經河源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定后,年報數據若有調整,以最新披露為準。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