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源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河源市應急管理局關于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辦法(試行)》,現對我市排查3處重大安全風險點(截止1月15日)進行掛牌警示,請嚴格落實管控措施,防范事故發生。
序號 | 風險名稱 | 風險類型 | 風險特征描述 | 風險位置 | 責任單位 | 監管單位 |
1 | 河源市萬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 | 車輛傷害、坍塌、中毒和窒息 | 井下中段蓄電池電機車2.5噸,為金屬非金屬礦山禁止使用的設備以及未設置阻車器,易造成車輛傾覆導致人員傷亡的事故;局部擅自開采保安礦柱,易導致礦山坍塌事故;便攜式氣體檢測報警儀不符合要求,易造成工作人員中毒窒息事故。 | 河源市紫金縣蘇區鎮黃布村 | 河源市萬豐礦業開發有限公司 | 紫金縣應急管理局 |
2 | 連平縣磊鑫實業有限公司廣東省連平縣陂頭鎮楊貢坑礦區建筑用輝綠巖礦 | 易導致礦山坍塌事故 | 礦山存在高度超過20M的開采臺階,遠大于設計的臺階高度10M屬于重大風險。 | 河源市連平縣陂頭鎮貴塘村 | 連平縣磊鑫實業有限公司廣東省連平縣陂頭鎮楊貢坑礦區建筑用輝綠巖礦 | 連平縣應急管理局 |
3 | 紫金縣黃布志良瓷土有限公司 | 車輛傷害、起重傷害、觸電、淹溺、火災、高處墜落、坍塌、冒頂片幫、透水、中毒和窒息等 | +52m中段采用國家禁用的運輸拖拉機,易造成行駛中車輛傾覆等事故;鋼絲繩未及時委托檢測檢驗機構檢驗檢測,2號斜井為回風井用于提升,提升機為禁止使用的設備,無阻車器“一坡三擋”,易發生起重作業中發生重物墜落等事故;勞保服不符合設計要求,井下電纜、照明線等未按標準懸掛并標識,易造成觸電事故;排水系統與設計不符,井口標高在當地歷史最高洪水位1米以下,未采取相應防護措施,在突水威脅區域或可疑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未進行探放水;3號豎井與歷史最高洪水位相結合,未高于1米,易造成涌水成災、工作人員溺水窒息死亡事故;井下防火措施不足易造成火災;上部采空區未探明,未按設計對生產形成的采空區進行處理,采用土工布封閉,+52m中段及以上采空區均在保安礦柱范圍,井下巷道、采場未標識,井下木漏斗不牢固,未及時封堵,井巷采用木支護,易造成工作人員高處墜落傷亡、礦井坍塌事故和冒頂片幫事故;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不符合要求,通風系統不完善,與設計不符,易造成工作人員窒息中毒事故 | 河源市紫金縣蘇區鎮黃布村 | 紫金縣黃布志良瓷土有限公司 | 紫金縣應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