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電動車引發火災,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河源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現就進一步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充分認識電動車火災危害。近年來,我省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頻發,2016年深圳“8·29”火災造成7人死亡,2018年清遠“4·24”火災造成18人死亡,2019年汕尾市“10·1”火災造成5人死亡。這幾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不僅給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也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教訓十分慘痛。我省電動車火災事故頻發,并呈逐年增長趨勢,起火原因主要為電氣故障。電動車大多在室內停放和充電,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樓梯間等公共區域,由于電動車車體大部分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燒速度快,并產生大量有毒煙氣,人員逃生困難,極易造成傷亡。
二、嚴格落實停放充電管理責任。對于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住宅小區、樓院,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應當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對管理區域內電動車停放、充電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對于沒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主管單位的,轄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范性文件,指導幫助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確定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有條件的住宅小區、樓院,應當結合實際設置電動車集中停放及充電場所。
三、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行為。公民應當將電動車停放在安全地點,充電時應當確保安全。嚴禁在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處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車或者為電動車充電。公民應盡量不在個人住房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確需停放和充電的,應當落實隔離、監護等防范措施,防止發生火災。
四、嚴厲查處違規停放充電行為。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立即組織對住宅小區、樓院開展電動車停放和充電專項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對檢查發現電動車違規停放、充電的,應當制止并組織清理;對拒不清理的,要向當地公安派出所和消防救援機構報告。凡排查發現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或違規充電的,一律采取措施徹底搬離;凡發現堵塞、占用疏散通道的,一律采取措施立即清通;凡發生電動車自行車火災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事故單位和人員責任,最大限度消除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
五、加快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建設。加強電動自行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是保障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立足于著力破解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難題,穩步推進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建設,強化提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水平。各級住房城鄉建設和自然資源部門要積極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鼓勵業主大會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建設要求》改造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
六、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物業服務企業、主管單位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加強電動車停放充電引發火災的防范常識宣傳和典型火災案例警示教育,引導群眾增強消防安全意識,并按要求停放電動車和為電動車充電。一旦遇到電動車火災切勿盲目逃生,要選擇正確的逃生路線和方法。
七、強化社會監督。公民應當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發現電動車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時,要及時撥打“96119”舉報。
特此通告。
河源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