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商務、公安、市場監管、稅務部門,各二手車經營主體:
為進一步規范二手車流通行業秩序,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工作,壓實屬地責任,提高二手車市場主體合法合規經營意識,促進全市二手車流通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推進二手車交易登記跨省通辦便利二手車異地交易的通知》(商辦消費函〔2021〕126號)、《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 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商消費發〔2022〕92號)等相關規定和工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及時進行市場主體登記
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及二手車經營主體要及時進行市場主體登記,明確登記注冊住所、經營場所及經營范圍等登記備案事項。未經設立登記從事經營活動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法查處。
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及二手車經營主體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要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查處。應當根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進行備案而未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督促備案。
二、依法合規經營二手車銷售業務
(一)做好二手車市場主體備案
從事二手車銷售的企業,經營范圍應當按照登記機關公布的經營項目分類標準辦理經營范圍登記,并按《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規定做好備案。備案企業應在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https://ecomp.mofcom.gov.cn)如實填報企業名稱、類型、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營業場所面積、地址、經營范圍、企業規模等信息。
(二)規范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行為
交易市場應按照《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經營管理市場,規范市場經營主體的經營行為,完善二手車交易服務流程。交易市場和經銷企業在辦理二手車交易事宜時,應當查看交易車輛,核對交易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愿和車輛的相關信息及憑證等,核對內容包括:賣方身份證明信息與機動車登記證書記載的一致;實車機動車號牌、車輛識別代號等信息與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記載的一致;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車輛保險是否有效等;核對機動車是否為查封、扣押、抵押等車輛;查看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發動機號是否有非法改動跡象,是否存在非法拼(組)裝、走私、盜搶等嫌疑。二手車交易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三)健全二手車交易檔案
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建立完整的二手車交易檔案,交易檔案應當包括交易雙方身份證明、交易合同、交易發票等,除交易發票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的時限保存外,檔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鼓勵二手車交易檔案電子化。
二手車買賣雙方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二手車交易手續、申請機動車轉移登記等業務。代理人應當如實提供相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委托代理人辦理二手車交易手續的,交易市場和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采用拍攝照片、視頻通話等方式核驗買賣雙方身份,核驗過程留存音視頻并納入交易檔案。
對未按規定核對二手車交易信息、保存交易檔案的,商務主管部門采取警示提醒、告誡約談等方式依法處理。
三、依法依規開具發票
二手車交易市場及二手車經營主體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廣東省二手車交易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和《商務部等17部門關于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規范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不按相關規定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由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整改,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造成少征稅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認真履行二手車交易及轉讓登記查驗職責
經銷企業和交易市場要切實履行經營主體責任,在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前,認真核實交易雙方的身份證件、車輛手續,并主動接入身份核驗系統,杜絕假冒偽造他人身份及車輛信息的情況發生,按照“誰開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交易的真實性、合法性,杜絕虛假交易的發生。
對未按規定辦理二手車交易事宜造成當事人損失的,企業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對為非法拼(組)裝、走私、盜搶騙等車輛辦理交易手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規范經營,加強行業自律
各交易市場要認清行業發展形勢,履行市場主體責任,主動配合政府做好相關政策宣傳工作,優化服務。各二手車經營主體應遵守二手車交易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主動履行法定職責,承擔社會責任,及時處理消費糾紛。
六、加強監督管理和信息報送
(一)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市場監管、稅務等相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的執法檢查力度和頻次,依法依規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二)各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二手車經營主體,應當認真核對機動車交易雙方當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車輛信息、交易信息,并按規定逐車、實時、準確將交易雙方當事人身份信息和通訊方式、交易車輛信息、交易時間等錄入管理系統。屬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督促已備案的交易市場和經銷企業及時報送相關經營交易信息。
特此通知。
河源市商務局 河源市公安局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河源市稅務局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