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育茗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本機關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廣東育茗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稔坑水電站工程延續取水許可申請有關材料。經審查,該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五十條、《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第二十二條和《水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四十條第二款,決定準予延續。具體審批意見如下:
一、同意廣東育茗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繼續在廣東省河源市龍川縣黃石鎮黃榜村東江干流左岸采用蓄水方式取地表水,用于3×6.7MW 機組水力發電用水。多年平均發電取水量 347565 萬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 2983.39 萬立方米(相應取水流量 345.3 立方米每秒),項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國家及我省用水定額指標要求。
二、你公司應落實庫區水資源保護,做好用水總結工作,建立完善取用水檔案管理制度。水電站運行應服從水行政主管部門對水量的統一調度和動態監測,保障庫區下游農業灌溉用水和河道生態用水需求。依法接受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取水許可證有效期五年(2023 年 3 月 9 日至 2028 年 3月 8 日),《取水許可證》編號為 C441622S2020-0005,經審查合格的取水事項及工作要求在其中載明。
四、你公司電站發電取水應依法繳納水資源費。取水許可日常監督管理和水資源費征收工作由河源市水務局負責,龍川縣水務局協助。
河源市水務局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