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水務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根據《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定期報告規定》(粵府法治辦〔2016〕7號)要求,現將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況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和對廣東重要講話精神,認真組織實施《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以及《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7—2020年)》,扎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積極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水利改革發展,法治政府建設取得了新進展、新成效。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工作突出位置,嚴格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和指導監督,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根據機構改革人事變動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需要,我局調整充實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進一步明確了負責法治工作的機構和人員。法治政府建設重要事項均由局黨組擴大會議或局務會議研究決定。同時,把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列入領導班子年度考評和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日常工作的督促檢查,對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對工作不落實的,及時約談,責令整改,有效促進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落實。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我局對標對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認真落實“放管服”改革各項措施,不斷把水利“放管服”改革向縱深推進,努力做到審批更簡、監管更強、服務更優。一是積極梳理完善權責清單,精簡審批事項,取消、合并、優化了一些行政許可事項。經過梳理完善后,我局權責清單共有132項事項,包括行政許可9項、行政處罰105項、行政強制9項、行政征收2項、行政檢查4項、行政獎勵2項、公共服務1項。二是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縮減了審批時限。審批時限由20個法定工作日縮減為5個工作日的承諾辦理時限,大大提高了審批效率。三是加強河道采砂管理,下放河道采砂管理權和優化行政審批。將東江干流河源段河道采砂管理權下放至縣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實施招投標,明確管理責任,強化了市一級的監管。四是將部分事項的審批權限授予江東新區、市高新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通過授予江東新區2號章、市高新區3號章的方式,將部分事項的審批權限授予江東新區、市高新區行使。五是全面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和水利行政許可標準化建設。按照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結合省、市開展2019年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專項工作部署以及廣東省政務服務平臺集約化改造工作的要求,我局進一步統一了水利行政許可標準,簡化許可手續,規范許可流程,嚴格辦理時限,確保所有行政許可事項做到“零超時”。并按照改革要求對水利審批事項清單和流程圖、基本信息、一張表單、事項辦理配置等進行了全面梳理,較好地完成了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專項工作任務及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任務。目前,市級水利行政許可審批均通過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統一受理后按規范流程辦理審批。六是全面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決策部署,扎實推進河長制湖長制各項工作并取得了明顯成效,我市于2019年8月份獲得了廣東省全面推行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考核優秀等次,受到了省人民政府、省河長辦的通報表揚。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按照市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政府及部門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積極組織各科室、局屬單位對本級水利方面的相關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并按要求報送了清理結果 。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制化。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實行重大問題集體決定,明確黨組會議、局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事項。涉及水務規劃建設重要事項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按要求開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相關工作。堅持實施法律顧問制度,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并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聯合法律顧問(律師)對本局的有關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重大執法決定等進行嚴格的合法性審查;對涉及市場競爭的,進行有無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審查。法律顧問制度的有效實施為我局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規范行政行為和規避法律風險發揮了應有的法律參謀作用。
(五) 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我局按照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的要求,努力提升行政執法水平。一是依法行使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在網上明確公示了嚴格執行《廣東省水利廳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和《廣東省水利廳關于行政處罰的裁量基準(河道采砂類)》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罰款處罰實施標準,確保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不被濫用、行政處罰職權依法行使。二是加強執法監督,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我局印發了《轉發河源市人民政府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局涉及水行政執法的有關科室和局屬單位嚴格貫徹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機制,確保水行政執法工作嚴格按執法標準規范化開展。我局積極開展行政執法公示工作,目前已按要求完成了行政執法事前公開類的執法主體、執法事項、執法人員、執法流程、執法文書、政策法規、執法清單、執法監督及行政執法事后公開類的執法結果、年度數據等信息的錄入公示工作,并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對行政執法結果等信息實行及時的動態更新。同時,積極配合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深入查找行政執法行為存在的問題,全面提升水行政執法的合法化和規范化水平。三是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推行行政許可統一受理和規范審批,依托廣東省政務服務平臺集約化改造,進一步推動實體大廳與網上辦事大廳“線上線下”相融合,為群眾提供“一門式、一網式”政務服務模式。充分利用廣東省政務服務平臺、雙公示平臺、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行政復議平臺等平臺加強執法信息化建設,打造政務服務新機制。四是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認真實施《河源市水務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動態更新了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和檢查對象名錄庫,嚴格按要求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2019年我局開展隨機抽查17次,抽查總體情況良好,并對抽查發現的存在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及時公開檢查結果,確保行政檢查公開公正透明,接受社會監督。五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隊伍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積極開展行政執法法律知識和實踐技能教育和培訓,努力打造一支法律素質過硬的行政執法人員隊伍。六是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大力加強依法治水管水工作。2019年,市水政監察支隊處理河道采砂等信訪案件56宗,其中省廳交辦案件24宗,市信訪案件32宗。先后開展各類執法巡查121次,出動執法人員545人次。河湖“清四亂”“五清”行動、水利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小水電站清理整改、水事違法行為查處等取得明顯成效。2019年3月12日,我局會同龍川縣水利局、龍川縣四都鎮政府及當地派出所對東江干流龍川縣四都鎮、羅營口電站下游河段的非法采砂場的遺留設備進行了聯合執法,行動當天出動執法人員48人、執法車輛6輛,行動中搗毀抽沙管道80多米,非法采砂船1艘,通過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有力震懾了全市范圍內的非法采砂行為。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我局高度重視依法行政,切實把權力運行在陽光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一是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認真開展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2019年辦理2件人大代表建議和6件政協提案,想方設法全力解決有關問題,扎實做好辦理答復工作,主動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辦理結果的監督。在重大事項決策前,均向市紀委監委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組報告,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二是自覺接受審判機關的監督。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依法配合人民法院審判活動,積極履行行政應訴職責,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三是自覺接受檢察機關的監督。貫徹落實公益訴訟有關要求,加強與市檢察院的溝通和緊密協作,虛心接受檢察監督和檢察建議,加大了對河湖管護、水資源管理等方面的水行政執法力度,努力維護公共利益。四是全面推進政務公開。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切實提高公眾知曉度,接受社會監督。在局網站、廣東省政務服務平臺、廣東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河源市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等及時錄入公開了相關政務信息,并實行動態更新調整,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促進政民互動,積極打造“陽光政務”。五是扎緊制度的“籠子”。為進一步加強對領導班子、關鍵部門和重點崗位的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我局修訂完善了黨組議事規則、財務管理、車輛管理、公務接待、安全保衛、應急處置、水庫安全檢查、小水電安全管理、防汛防旱及防冰凍雨雪應急預案、中小河流治理廉政風險防控、依法行政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并簽訂有關責任書、承諾書層層落實責任。六是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制定完善黨風廉政承諾制度及黨風廉政約談制度,共召開黨風廉政相關會議16次,開展日常廉政談話提醒34人次;強化警示教育,組織黨員領導干部集中收看《拍蠅懲貪》等教育警示片;組織黨員前往紫金縣蘇區革命舊遺址等紅色教育基地接受革命傳統教育。通過多措并舉,有效增強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和法治觀念,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七是強化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監管。2019年以來每月派出檢查組對中小河流治理、農村集中供水等工程設計施工招標、設計變更、質量監督、完工驗收、資金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風險點進行重點督導,確保工程建設高效廉潔。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我局重視做好水務系統信訪維穩工作,嚴格落實“綜治”和“創平”工作領導責任制,成立了由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的“綜治”和“創平”工作領導小組,把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度最少召開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會議,就排查存在的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指定專人負責調處,努力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2019年組織開展了4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一年來共交辦信訪問題62件,已化解62件,化解率達100%。
(八)全面提高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認真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三十講》中有關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論述,進一步增強干部職工的法治意識。二是多種形式學習宣傳貫徹憲法、水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以黨組擴大會、“三會一課”、專題講座、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平臺、水利部組織的網上法律知識競賽活動等,組織干部職工全面系統學習憲法、水法等法律法規、黨章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2019年度我局學法考試參考率為100%,優秀率為100%。通過學習,增強了水利系統干部職工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識以及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水利發展的能力。三是積極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機制。推動普法責任清單、以案釋法、媒體公益普法等制度的落實,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國水周”、“憲法宣傳周”等活動及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等媒體深入開展憲法、水法規及河湖長制等有關水事活動的宣傳,讓憲法和水利政策法規深入人心。2019年11月15日,我局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在局六樓視頻會商室參加了2019年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同步在線收看庭審直播活動。四是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培訓。結合日常工作,我局加強對水行政執法人員的依法行政能力培訓。舉辦了2019年全市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知識培訓班,對我市各縣區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骨干人員進行培訓,著力提高我市水利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依法監管能力。舉辦了2019年河源市河長制基層干部業務培訓班,對全市140多名河長制基層業務骨干人員進行了著力提升河湖管理能力培訓。同時,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了《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宣講培訓、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專題培訓等省、市舉辦的執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水行政執法能力。
二、存在問題
我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學習、宣傳力度仍需加大,干部職工依法行政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行政執法責任制還有待深入落實;三是執法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執法人員綜合素質和執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執法業務培訓仍需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來,我局將嚴格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堅持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突出重點,狠抓落實,不斷夯實法治基礎,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強學習和宣傳貫徹。持續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省、市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工作部署,大力普及水利各項法律、法規、規章知識,著力提升水利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放管服”改革落到實處。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放管服”改革以及省、市關于“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各項改革措施,不斷把水利“放管服”改革和“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向縱深推進,構建更為高效、便捷利民的政務服務體系,努力做到審批更簡、監管更強、服務更優。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配合推進水利行政重點領域相關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配合做好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釋工作,加強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管理,做好公平競爭內部審查,推進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
(四)完善和落實依法決策程序和機制。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和要求,認真做好重大決策的決策動議、公眾參與、聽證、專家論證、技術咨詢、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內部審查、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實施后評估等工作。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和立卷歸檔制度。
(五)加強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嚴格按執法標準規范化開展水行政執法工作。加強行政執法人員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水行政執法水平。進一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深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大執法巡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非法采砂以及違反水土保持、水資源管理、 河湖管理等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依法辦理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六)加強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完善規章制度,加強廉政風險防控,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和紀檢監察、司法機關的監督。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對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管,努力確保工程建設高效廉潔。加強糾錯問責,將行政執法情況與領導干部評先評優、提任考核相掛鉤,做到有權必有責,違法必追責。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積極落實“綜治”和“創平”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做好水務系統信訪維穩工作,堅持依法治水管水,及時有效做好社會矛盾排查和化解,營造良好水事秩序,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河源市水務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