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到12月,根據《廣東省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實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河源市水務局聯合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圍內積極開展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全面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河湖領域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各類涉河湖的違法行為,維護良好河湖管理秩序。現公布4起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典型案例:
案例一 楊某非法采砂案
2023年8月22日2時左右,楊某在未經任何批準、未有任何采砂證件的情況下,在柳城鎮下壩村文筆山橋下東江河道非法偷采河砂。
東源縣柳城鎮人民政府根據《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法對此案進行立案調查,并依據《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對楊某處以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蘇某在新豐江涼帽山水域違法搭建構筑物案
2023年4月7日,源城區水務局接到新江街道辦事處轉來案件線索,案件線索反映:“在新豐江涼帽山水域發現有違法搭建的情況”,針對案件線索,源城區水務局執法人員立即開展調查。經調查,當事人蘇某分別于2021年6月份和2023年1月份在新豐江源城區涼帽山水域搭建設置5座網排養殖設施。
源城區水務局根據查明的事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依法拆除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恢復原狀,對蘇某處6萬元罰款。
案例三 林某無合法來源證明運輸河砂案
2023年9月21日早晨8時許,和平縣水務局執法人員巡查發現林某無《河砂合法來源證明》在古寨鎮水西村鐵索橋上游河段利用方向式拖拉機運輸河砂,被執法人員當場查獲并制止其違法行為,并依法對其運輸工具方向式拖拉機進行強制扣押至彭寨鎮車輛保管場保管。
和平縣水務局經過立案調查,依據《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林某處5千元罰款。
案例四 張某非法采砂案
2023年2月25日晚,紫金縣水務局水政執法人員在夜間巡查時發現秋香江藍塘鎮留塘村河段河道內有人開挖河砂石,當水政執法人員來到現場制止時,當事人已逃離了現場,隨即,紫金縣水務局水政執法人員將河道內作業的挖掘機暫扣至藍塘俊鑫停車場停放。10月30日,當事人張某到紫金縣水務局接受調查。
紫金縣水務局經過立案調查,依據《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張某處5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