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河源市2023年度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分級評定結果的公示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推進全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我局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開展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分級管理工作的通知》(粵環辦函〔2021〕79號)要求,完成了2023年度我市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分級評定工作,現予以公示,各企業分級評定結果詳見附件,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通過電話方式向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反映,過期不予受理。
公示時間: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聯系電話:0762-3880331
附件:河源市2023年度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分級評定情況表.doc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