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求《河源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為充分發揮環境行政處罰懲教結合的作用,強化企業環保主體責任,提高企業環保自律意識,促進嚴格執法、自覺守法與普法宣傳的有機結合,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包容審慎監管的指導意見》《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等規定,我局編制了《河源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討論研究,并提出寶貴意見。有關單位和人士可以在2023年6月14日至30日期間,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信函請寄到: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紅星路118號河源市生態環境局執法監督科 郵編:517000
2.電話:0762-3884929
3.郵箱:hyhjzf@126.com
附件:河源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征求意見稿).pdf
關于《河源市環境違法行為道歉承諾從輕處罰工作指引》的起草說明.pdf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