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環〔2022〕17號
局各科室、分局,直屬各單位:
根據《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轉發〈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河委發電〔2021〕11號)精神,結合工作實際,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環境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3月28日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環境法治宣傳教育
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進環境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深入開展,進一步提高全民環境法治觀念和環境保護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據《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轉發〈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河委發電〔2021〕11號)精神,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生態環境普法工作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服務我市“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以使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為目標,以持續提升公民法治素養為重點,以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為工作著力點,以強化普法責任制落實為抓手,充分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市中的基礎作用,為我市加快“融灣”“融深”步伐,推動“示范區”“排頭兵”建設,奮力建設幸福和諧美麗河源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通過開展第八個五年環境法治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大力弘揚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進一步推進生態環境部門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高生態環境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法治理念、憲法意識、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扎實推進我市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增強全體黨員黨章黨規意識,進一步提高企業、公民以及青少年的環境法律素質,增強環境守法與環境維權意識,推進公眾依法參與環境管理公共事務,聚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二、明確普法重點內容
(一)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我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課程的重點內容,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情況列入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職內容,推動領導干部發揮示范帶頭作用。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到“誰執法誰普法”的全過程、各環節,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貫徹向面上拓展、向基層延伸、向群眾貼近。
(二)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和民法典。深入持久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推動“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制度化,推動憲法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實現憲法宣傳教育常態化。堅持將民法典學習宣傳作為重點工作,推動我局干部職工結合自身工作職能和執法實際,主動落實我局民法典普法責任。
(三)深入學習宣傳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把宣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作為基本任務,大力宣傳與環境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主動服務國家安全與發展,大力宣傳總體國家安全觀和國家安全法、反分裂國家法、國防法、反恐怖主義法、生物安全法、疫情防控、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推動全社會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和風險防控能力。緊扣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常態化做好《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宣傳,推動生態環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升,主動服務更高水平的平安河源建設。
(四)深入學習宣傳《行政處罰法》。把學習宣傳新《行政處罰法》作為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普法任務,列入本部門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計劃,根據每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點,加大宣傳力度,并結合生態環境執法、立案查處等工作深入貫徹落實。
(五)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以黨章、準則、條例為重點,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注重黨內法規宣傳與國家法律宣傳的銜接和協調。把學習掌握黨內法規作為合格黨員的基本要求,列入黨組織“三會一課”內容。依托廣東省干部培訓網絡學院、廣東省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系統等載體,充分發揮各類廉政、法紀、革命傳統等教育基地的作用,提高黨內法規學習宣傳教育時效。
(六)深入學習宣傳《河源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結合我局實際,認真做好《河源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的學習宣傳工作,增加全社會對《河源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的了解度,提高全社會貫徹實施《河源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的積極性、自覺性、主動性,嚴格落實防治責任,依法加強重點領域污染防治,努力提高《河源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效果。
三、加大全面普法力度,提升公民法治素養
(一)加強國家工作人員法治教育。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和領導干部旁聽案件庭審學法用法機制,每年組織旁聽法院案件庭審不少于一次。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列為我局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等各類培訓的必修課程。組織我局工作人員開展年度網上學法考試。
(二)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將普法工作融入工作服務和行政執法的全過程,加大對管理服務對象普法力度。在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中,加強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重點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貫工作,加強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日常巡查監督管理。
(三)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把普法融入到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等法治實踐全過程。重點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宣貫工作,加強對該條例實施前的宣傳。結合“5·22”“6·5”“12·4”等宣傳日(周、月),圍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重點工作,組織開展好環保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社會氛圍。
四、工作步驟和安排
環境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從2021年開始實施,到2025年結束,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22年4月前)。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環境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為全面實施環境法治宣傳教育奠定基礎。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2年4月至2025年)。結合國家新頒布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新出臺的法規、規章以及黨內法規,按照確定的目標、任務和要求,在年度工作計劃或者環境法治宣傳教育項目中,突出普法重點,確定環境法治宣傳教育任務,分層次、有步驟、有重點地認真組織實施,做到部署及時、措施有效、指導有力,督促到位。2023年開展一次自查,迎接中期督查。
(三)驗收階段(2025年下半年)。根據市普法辦的要求,對規劃的貫徹實施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自查,迎接考核驗收。主要內容包括:規劃的制定、落實情況;各類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和其他重點學法對象的學法情況;重點法律法規的學習情況;考試、考核情況;學用結合、依法治理工作情況;普法工作職能落實情況;各項獎懲措施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把環境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認真履行普法領導責任。各科室、分局、單位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動作為,圍繞中心工作,切實做好我局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科室、分局、單位要根據我局“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施方案職責分工,加強溝通協調,相互支持和配合,整合我局宣傳資源,共同做好環境法治宣傳工作,并做好日常環境保護宣傳素材和資料的收集。
(三)加強陣地建設。充分利用環境宣傳教育機構、新聞媒體、學校、社區、環境教育基地以及網絡、微博、微信公眾號、廣播、電視、報刊等開展環境法治宣傳教育,形成比較健全的環境法治宣傳教育體系。
(四)加強經費保障。結合實際情況及法治宣傳教育第八個五年規劃的要求,將普法工作經費列入本部門年度財政預算,專款專用,保證環境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正常開展。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河源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 2022年3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