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會保險基金退款通知書送達公告(陳文忠)
陳文忠(身份證號碼:44252519******063X):
我局于2025年11月17日依法向你作出《廣東省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會保險基金退款通知書》(源社保退〔2025〕17號),請你退回違規享受的所屬期為2025年3月至2025年9月失業保險待遇共計15021.8元。因我局無法與你取得聯系,其他方式不能送達,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達《廣東省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會保險基金退款通知書》(源社保退〔2025〕17號)。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30日視為送達。
請你在收到《廣東省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會保險基金退款通知書》(源社保退〔2025〕17號)后7個工作日內依法履行退回15021.8元義務。如不服,可在接到通知書后3個工作日內,攜帶有關證據材料向我局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附件:廣東省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社會保險基金退款通知書(源社保退〔2025〕17號).pdf
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源城分局
2025年11月26日
粵公網安備 4416020200011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