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清退419名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通告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及其親屬:
為切實保障參保人的合法權益,規范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7號)、《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21號)的相關規定,現需清退419名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需清退個人賬戶的參保人員名單
詳細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業務辦理地址及所需材料
三、業務咨詢電話
附件:1.市直應清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人員名單(323人).xlsx
2.源城區應清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人員名單(94人).xls
3.江東新區應清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人員名單(2人).xlsx
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