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用人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粵人社規〔2024〕16號)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條件的參保企業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截至2023年底,含補繳欠費月數),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按5.5%計算),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不屬于“僵尸企業”和嚴重失信企業,且未處于經營異常狀態。該補貼實行“免申即享”,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政策條件篩選出符合條件的單位及金額信息,用人單位可通過線上、線下方式予以確認穩崗返還信息,無異議后經辦機構將進行公示并發放資金。勞務派遣單位實行“依申請發放”?,F因部分用人單位相關發放信息不完整,影響資金發放,為進一步加快穩崗返還進度,確保企業“應享盡享”,現就有關情況作如下公告:
一、對已登記銀行賬戶信息但無聯系方式的用人單位(具體名單見附件1),實行公告確認。公告期限為24小時。公告期間,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公告內容有異議,均可向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反映,無異議的,經辦機構將資金發放至用人單位對公賬戶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賬戶。
二、對既無銀行賬戶信息又無聯系方式的用人單位(具體名單見附件2),請用人單位及時登錄“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大廳”(https://ggfw.hrss.gd.gov.cn/isso/login.html)填報相關信息并進行確認,也可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保險部門現場辦理。逾期不確認的,將視為放棄享受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
三、因信息系統等原因導致網上辦理不暢的,單位可到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保險部門進行線下申報,經辦機構將按規定審核發放。
四、咨詢電話如下。
附件1: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已登記銀行賬戶信息但無聯系方式的用人單位名單.xlsx
附件2:2024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既無銀行賬戶信息又無聯系方式的用人單位名單.xlsx
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