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關于公布2024年度河源市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名單的通知
全市各相關單位、工傷保險參保人: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和《廣東省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業務規程》等有關規定,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工傷職工在非工傷保險服務協議醫療機構治療后,其在該非工傷保險服務協議醫療機構進行與當次工傷相關的延續治療(如復診、拆除內置材料或專家認為其傷情需要返回原醫療機構處理等) ,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實的,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予以零星報銷。工傷職工在非工傷保險服務協議醫療機構進行非延續治療、職業康復或其他選擇性醫療的,所發生的費用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為確保工傷保險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現將2024年度河源市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名單(詳見附件)予以公布,請按規定選擇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就醫。
附件:2024年度河源市工傷保險服務協議機構名單匯總表.xlsx
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