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欽利:
朱欽利,身份證號碼:34212319******1314,戶籍住址:安徽省太和縣李興鎮朱三門村委會朱三門235號。
我局于2021年12月31日依法向你作出《退款通知書》(河社保退字〔2021〕49號),請你退回你應承擔的駱永梅工傷醫療費用人民幣51332.49元。因我局現無法與你取得聯系,其他方式不能送達,故我局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退款通知書》(河社保退字〔2021〕49號)。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60日視為送達。
2018年10月26日,你無證駕駛車牌號為粵PAE770的摩托車與行人駱永梅發生碰撞,造成駱永梅受傷的交通事故。2018年10月30日,河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江北大隊作出第441603420180000743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你負全部責任,行人駱永梅無責任。2018年11月23日,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駱永梅為工傷(河人社工認〔2018〕564號)。由于事后你名下暫無可供執行財產無能力支付駱永梅治療費用。駱永梅于2020年12月21日向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申請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和《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于2021年3月向駱永梅先行支付工傷醫療費用51332.49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暫行辦法》第十二條、《廣東省查處侵害社會保險基金行為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于我局先行支付的工傷醫療費用有權向你追償,你應負責駱永梅工傷醫療費用51332.49元。
請你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10日內,依法將應你承擔的工傷醫療費用51332.49元退回到我局社會保險基金賬戶(劃款時請備注“退回駱永梅的工傷醫療費”)。
賬號:44001748301053000929-0010
戶名: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分行
如對上述處理意見有異議,請在收到本通知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攜帶有關證據材料向我局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聯系電話:0762-3238690
聯系地址:廣東省河源市源城區永和東路8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