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的告知書
全市享受城鄉居民養老待遇人員: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在養老保險工作中全面推進社會保障卡應用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13號)要求,為加強基金風險防范,保障基金安全,向廣大群眾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養老保險服務,我局將統一通過社會保障卡發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人員。正在領取城鄉居民養老待遇但未辦理社會保障卡的人員,請持身份證到全市的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廣發銀行、郵儲銀行、交通銀行、河源農商行、東源農商行、紫金農商行、龍川農商行、連平農商行、和平農商行等銀行任意一個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辦理社會保障卡并激活后,到戶籍所在地社保局或公共服務中心辦理更換發放養老待遇賬戶業務,并同時進行領取城鄉居民養老待遇人員信息采集和資格認證工作。
二、已辦理社會保障卡但未激活的人員。已辦理社會保障卡但未激活的,請持本人身份證和社會保障卡到制卡銀行激活使用,到戶籍所在地社保局或公共服務中心辦理更換發放養老待遇賬戶業務,并同時進行領取城鄉居民養老待遇人員信息采集和資格認證工作。
三、已辦理社會保障卡并激活,但未通過社會保障卡發放城鄉居民養老待遇的人員。請持本人身份證和社會保障卡到戶籍所在地社保局或公共服務中心辦理更換發放養老待遇賬戶業務,并同時進行領取城鄉居民養老待遇人員信息采集和資格認證工作。
四、其他事項。為加快推進工作,方便群眾,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將組織工作人員以社銀合作模式進村入戶提供上門服務。
河源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