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4號)要求,2024年1月1日起《藥品經營許可證》實施新的許可證號編號規則和經營范圍表述,現將河源市貫徹落實新法規有關許可要求通告如下:
一、零售企業(含連鎖門店)核減“中藥材、生化藥品、抗生素原料藥、抗生素制劑”經營范圍;“血液制品、細胞治療類生物制品及其他生物制品”統一規范表述為“生物制品”;新增“上述經營范圍含冷藏冷凍藥品,上述經營范圍不含冷藏冷凍藥品”兩個表述,兩者二選一。現有的其他經營范圍保持不變。
二、自2024年1月1日起,零售企業(含連鎖門店)辦理《藥品經營許可證》核發、換發、變更業務的,按新規則執行。零售企業(含連鎖門店)可以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按照新許可證號編號規則和經營范圍表述更換新的《藥品經營許可證》。
三、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貫徹落實《辦法》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藥品零售(含連鎖門店)調整藥品經營許可證編號和經營范圍表述的工作方案,并于2024年3月20日前將工作方案報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時告知行政相對人。各縣區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與市局聯系。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電話:3279878。
河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